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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中央:“十五五”期间宜推进“医办养”高质量发展
我国各地不断试点探索,形成了多种医养结合模式,其中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转型、开设养老机构等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简称“医办养”)的模式优势突出、成效显著。但在实践过程中,我国“医办养”模式还存在诸多困境,制约了其高质量发展,“十五五”期间亟须破解之策。建议:
一、 制定“医办养”专项政策。由卫健部门牵头,联合民政、医保等部门共同出台“医办养”专项政策。政策核心内容包括五项:一是机构管理,明确“医办养”机构的归属主体及准入资质;二是服务规范,细化服务内容与标准,确保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三是职责分工,厘清各部门职责,避免权责交叉重复;四是资金保障,建立可持续的财政补贴与医保报销机制;五是监管机制。
二、 凝聚部门协同发展合力。实施财政倾斜政策,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财政局安排财政资金为财政吃紧地区的“医办养”机构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局设立医养结合专项资金,为“医办养”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和贴息。优化医保支付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逐步提高已纳入医保结算的服务的报销比例。
三、 减轻公办医疗机构负担。增加养老机构财政补贴,增加设施改造、设备购置、人员培训、人员薪酬等补贴项目。完善养老机构定价机制,探索“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模式。
四、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增设康复、心理、营养等医养结合服务相关专业,支持建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和实训中心,构建“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岗位实训”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医务人员编制与服务老年人口规模挂钩,确保医务人员配备与养老服务需求同步增长。健全医护人员激励机制,对于参与医养结合服务的公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职称晋升。
编辑:李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