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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十五五”时期加强新污染物防治

2025年11月06日 10:55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当前,新污染物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危险日益凸显,加强新污染物防治刻不容缓。《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为我国新污染物治理提供了行动指引。“十五五”期间,建议根据不同区域治理实践,以“精准防控、系统治理、区域协同”为核心,构建全链条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一、 完善调查监测网络,夯实科学防治基础。优化监测站点布局,提高监测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监测数据共享与分析。开展新污染物本底调查与动态监测,在关键点位将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化合物、微塑料等高风险新污染物纳入常规监测体系。在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和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统计基础上,结合各地产业结构和流域特点,识别并动态更新新污染物优先控制名录。

二、 加大科技投入,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强化源头管控,推动绿色替代,将新污染物风险防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对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准入和风险评估。在化工、印染、电子、医药等重点行业,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研发和使用环境友好型替代品,对高风险化学品实施限制或淘汰措施。设立新污染物治理科技专项,研发高效、低成本的新污染物监测检测技术、典型新污染物的高效去除/降解技术、新污染物环境行为与毒性机理及新污染物生态与健康风险评估方法,并在重点流域或典型区域开展技术集成与工程示范。

三、 强化区域协同,破解系统性治理难题。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权责清单,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健全协同机制,构建跨部门协同平台,整合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监测数据,建设新污染物智慧管控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推动重点流域/区域新污染物联防联控,制定统一规划与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污染预警联防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对新型污染物排放源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编辑: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