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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中央:加快构建蓝碳金融一体化服务体系
近年来,全球蓝碳市场快速发展,随着蓝碳信用交易量逐年增加,蓝碳金融工具愈加多样。目前,我国蓝碳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行业发展存在政策支撑持续性欠缺、市场自主积极性不足、产品类型多样化不足等问题,影响我国“双碳”目标下海洋经济的高质量转型与区域协调发展,亟须重视。建议:
一、 加强蓝碳法治建设。完善蓝碳政策法规体系。制定专门的蓝碳发展战略与专项规划,明确蓝碳市场交易主体、对象、方式等内容。健全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依据《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拓宽海洋领域生态补偿范围,将蓝碳保护和开发纳入其中。加强国际合作与对接。积极参与全球蓝碳治理,争取设立国际蓝碳交易特别示范区,促进我国蓝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的衔接。
二、 完善蓝碳市场体系。构建多层次蓝碳交易市场体系。加快建设专业性蓝碳交易平台,推动蓝碳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扩大试点范围并总结经验。将蓝碳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明确交易规范,建立蓝碳计量、定价的标准化流程。建立蓝碳风险核算评估机制。制定蓝碳核算国家标准,统一碳汇测算模型与技术规范。构建蓝碳项目全周期风险评估模型,将海洋环境、气候等变量纳入风险因子,开发碳汇保险产品对冲投资风险。强化技术赋能与市场引导。推行“蓝碳﹢”模式,将碳汇效益与生态旅游、海洋康养等产业融合,增强项目商业吸引力以激活市场活力。
三、 推动蓝碳产品多样化。培育市场化蓝碳经营主体。推动蓝碳资源保护开发主体市场化转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成立蓝碳开发企业。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蓝碳项目运营模式,破解贷款主体资格障碍,盘活蓝碳信贷市场。创新多元化蓝碳金融产品。依托碳权交易基础,试点蓝碳质押融资、碳汇收益权证券化等业务。搭建专业化蓝碳金融平台。支持试点地区率先建立区域性蓝碳金融平台,整合交易、融资、信息服务功能,对接全国碳市场。
编辑:董雨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