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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谢茹: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十五五”时期,我国城镇化将进入由快速发展转向稳定发展的新阶段。建议:
一、 把握城镇化的速度与质量。科学合理确定“十五五”城镇化率具体指标,总体保持当前平稳增长之势。坚持因地制宜,探索设立逐步缩小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的指标,推动“产城人”深度融合发展。
二、 统筹农民工的进城与返乡。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完善农民农村权益保障政策,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三、 注重城乡间的差别与差距。健全城乡分工协作机制,共同开发乡村多元功能。着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社会福利等方面差距,持续强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政策。探索建立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机制。
四、 找准县域内的切入与突破。强化县乡村作为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共同发展。推动县域产业加快融入邻近大中城市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梯次向县域转移,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广泛覆盖城乡的产业发展体系。继续稳妥有序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赋予县级更多整合使用资源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五、 推动要素流动畅通与循环。完善以城带乡、以工补农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发挥好工商资本为促进乡村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巨大潜力和积极作用。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破除要素顺畅流动障碍,激活农村产权价值。建立健全各类人才返乡、入乡激励机制。
编辑:彭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