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科技创新的根基和底座。企业基础研究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更主动对接和利用全球科研成果的关键一环。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已成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和战略支撑。建议:
一、 完善激励企业基础研究的财税政策。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周期长、风险高、回报不确定,对社会的溢出效应较大,需要财税政策精准托底。应有效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提高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的扣除比例。探索通过财政税收政策引导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发挥在算力算法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材料、生物等领域基础研究,引领科研范式变革,提升创新效率。
二、 推动科研设备等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生物医药、材料科学等前沿基础研究,都离不开大科学装置等高水平科研设备的支撑。加强大科学装置与科技领军企业的联动,让它成为企业基础研究的“公共实验室”。推动国家实验室与科技领军企业开展深度合作,让技术、人才双向流动。提高企业在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基础研究类项目中的参与深度与决策权,鼓励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更多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
三、 营造激励企业原始创新的法治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发企业投入长远、高风险基础研究的根本保障。应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扭转“侵权易、维权难”现状,营造激励原创的法治环境,让企业依靠创新获取竞争优势与市场回报。
四、 引导科技领军企业建立基础研究“特区”。顶尖科学家在企业“留不住”,既有外部因素,也与企业内部评价考核有关。引导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建立量子、核聚变能、脑机接口等领域“创新特区”,对企业基础研究团队和人员,实行“长周期考核”、宽容失败的机制,让顶尖科学家留得住、愿坐冷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