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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腾委员:治理网络暴力必须进行“核”打击

2026年03月19日 09:42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网络暴力,尤其是近期涌现的“网络开盒”等新型犯罪形态,已非单纯的情绪宣泄或道德失范,而是演化为一条结构完整、技术驱动、牟利导向的黑色产业链。近期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揭示,不法分子通过境外平台组织化地非法收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进而煽动大规模骚扰与攻击,其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深远。这警示我们,治理网络暴力必须超越传统的个案处理与事后追责,针对其背后的核心驱动——技术加持下的利益链与失序的传播生态进行精准打击。唯有以系统性思维,在“断利益、控助推、正认知”三方面协同施治,方能从根本上遏制其蔓延。

剖析“网络开盒”等网暴新特点,其根源在于多重因素的耦合。从动因看,流量变现与非法牟利成为核心驱动力。不法分子通过贩卖隐私、吸引付费查询、承接恶意营销等方式,将网络暴力直接“产业化”,形成了“侵害—吸睛—变现”的恶性循环。从传播机制看,算法的推荐逻辑与平台的流量至上思维,无意中为网暴内容提供了“爆点引流—算法加速”的助推器,使其得以跨平台快速迁移,并在“回声室”效应中不断强化极端情绪,裹挟更多不明真相的参与者。从社会心理看,部分网民法治意识淡薄、媒介素养不足,在匿名性与群体情绪裹挟下,容易从“围观者”异化为“施暴者”。这些因素交织,使得网暴治理面临“治理—变异—再治理”的复杂挑战。

因此,治理对策必须精准切入,构建全链条、跨领域的综合治理体系。

首先,监管层面须以“断利益”为核心,实施穿透式与联动式执法。治理的关键在于斩断黑色利益链。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建立高效联动机制,对利用网暴“吸流变现”的行为进行溯源打击。不仅要快速处置谣言与侵权内容,更要深挖背后的商业合作、MCN机构关联,依法严惩组织者与主要获利者。对于“开盒”“人肉”等犯罪行为,应强化行刑衔接,畅通线上报案与电子取证渠道,实现快侦快办,并辅以法律援助,切实保护受害者权益。联合惩戒措施,如跨平台黑名单、禁接商单等,应成为震慑屡犯者的常态工具。

其次,平台层面须以“控助推”为关键,压实主体责任与技术向善。平台是遏制网暴扩散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扭转“流量优先”的惯性,落实“算法降温”机制,对涉嫌侮辱、诽谤、泄露隐私的内容主动采取降权、限流、风险提示等措施。平台应设立网暴处置专门通道与阶梯式处罚规则,提升响应与处置效率。更重要的是,平台需强化技术防范能力,利用AI等手段提升敏感信息自动识别、拦截与脱敏水平,并对群组内的高风险传播行为进行监测与线索上报,从源头减少侵害发生。

最后,社会层面须以“正认知”为基础,提升全民法治与媒介素养。长远之策在于培育清朗的网络文化土壤。应将网络行为规范、信息核验方法、反网暴教育系统性地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与社区普法之中。通过情景教学、常态化科普,引导公众养成“识谣、核验、依法举报、不扩散”的理性上网习惯。同时,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应加强员工社交媒体合规培训,从多维度减少非理性传播与参与。

网络暴力的治理是一场涉及技术、利益、法律与文化的综合战役。“网络开盒”典型案例敲响了警钟:零散、滞后的应对已不足以应对组织化、技术化的新型网暴。只有政府监管、平台责任与公众素养三方协同发力,形成“断利益链、控算法推、正社会观”的合力,才能系统性铲除网络暴力的滋生土壤,真正构筑起一个理性、文明、安全的清朗网络空间。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民进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沈腾)

编辑:薛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