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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让群众用药更加可及

——国家医保局详解药价新规

2026年04月16日 07:08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价格合理形成、加强药品价格治理、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国新办15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健全全周期全渠道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该意见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总的来说,就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该支持的支持、该保障的保障、该治理的治理”。

施子海在会上解释说,所谓全周期就是根据药品上市后的不同环节,完善药品的价格政策。对于新上市的药品引入了药品首发价格机制,根据企业对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的自评结果,区分高水平创新药、改良新药、通用名药等情形,予以政策支持和引导。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要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的引导作用。对供应多元、上市多年、纳入集采的药品,要针对不同种类药品特点优化集采规则,健全药品集采价格的形成机制。对于常规的挂网药品,主要是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概括来说,就是对全周期药品价格分类施策,给高水平创新药留足空间,鼓励企业持续做好研发创新;同时,给其他药品划定了自主定价的规则,引导企业公平合理定价。

所谓全渠道就是根据药品流通的不同渠道,鼓励相关主体参与药品价格形成。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要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中药饮片允许适当的加成。医保定点药店在市场调节价基础上,通过医保定点协议,以及公开比价、量价比较指数等工具,引导医保药品价格更加合理。网上药店具有信息透明、比价便利、竞争充分的特点,可用于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比价,研判校正异常价格。总体来说,就是鼓励各方参与药价形成,让不同渠道药价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可比,归根到底就是要让群众能够“货比三家”,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所谓全领域就是根据药品所处的不同类别,引导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对创新药,强调促进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对短缺药,着眼于保供稳价,优化短缺药品直接挂网规则。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对药品原辅料,主要是防范原料药垄断和辅料、包材无序涨价,加强中药材价格引导,在完善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促进中药优质优价。简单来说,就是对关键领域药品的定价、供应、支付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让群众用药更加可及,价格水平更加合理。

“药品是特殊的民生必需品。一方面,药品价格涉及利益格局十分复杂,要优化资源配置,平衡各方利益,市场不能失灵。另一方面,药品专业技术门槛比较高,信息不对称,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政府不能缺位。”施子海表示。

编辑:实习生 张璐(辅导老师: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