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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机关,我们企业可以合法经营了!
作者:郭波 王丽
“检察官,这是我们企业刚办下来的许可证,以后可以合法经营了,今天特地来感谢你们!”近日,贵州某新能源公司负责人来到贵州省织金县检察院,将一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一面印着“检察护航营商 助企纾困重生”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言语间满是感激。不久前,一场困扰该公司许久的行政争议,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圆满化解。
企业
2023年9月,贵州某新能源公司未办理相关证照异地储存醇基燃料,被某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5万元。某新能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某县应急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某新能源公司的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及逾期加处罚款5万元。2025年6月—7月期间,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该公司总部的厂房、机器设备等,并对该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划扣了银行存款9153元。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企业经营停摆,公司负责人心急如焚。2025年7月24日,该公司向织金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依法审查明是非 听证化解促和解
受理申请后,检察官仔细审查卷宗、深入走访调查。经全面核实,行政处罚与法院执行程序均合法,检察机关依法不予支持监督申请。
案件到此似乎可以结案了,但承办检察官敏锐意识到,行政争议背后反映的是企业对相关法律认知不足的问题,简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并不能真正解开企业“心结”。
“该公司为外地入驻企业,其已在注册地办理相关证照,企业负责人对跨区域经营需另行办理许可的法律规定存在认识偏差,并非主观恶意违法,争议根源在于法律理解分歧,而非事实争议。”承办检察官说。
为此,织金县检察院主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组织公开听证,邀请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代表及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围绕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加处罚款的合理性和企业经营实际困难,逐一向各方释法说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检察机关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企业认识到自身违法问题,主动缴纳罚款剩余本金4万余元;县应急管理局同意免除5万元加处罚款。
2025年9月4日,某县应急管理局对该行政处罚履行情况作出书面认可,某县法院依法解除对该公司的查封、冻结措施,案件执行结案。9月30日,该公司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
持续护航助发展 合规经营启新程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发现虽已解除查封冻结,但某新能源公司因相关经营人员不具有安全生产资质、燃料储存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许可证照也未办理等问题,
为切实帮助企业重回正轨,织金县检察院主动延伸履职触角,开展精准帮扶。一方面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并协助组织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资格培训;另一方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供电局就公司燃料储存场所
经过多方努力,2025年11月,某新能源公司2名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质,2026年1月,某县供电局协调施工方依法对电杆进行移栽,排除了安全隐患,该公司顺利通过第三方风险评估验收。
2026年4月2日,经某新能源公司申请,某县应急管理局向该公司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至此,这家曾经的“违法”企业经营发展迈入正轨,曾经停滞的生产线重新运转起来。(作者单位: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陈姝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