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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增科委员:确保救助资金规范使用、阳光运行
作为社会保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社会救助法如何持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长效化、规范化发展,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社会救助工作直面群众急难愁盼,兜牢民生基本保障底线,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姚增科表示,在社会救助法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凝聚多方共识合力、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压实工作责任,还要充分依托基层治理力量织密织牢民生救助保障网络,落细落实政府兜底惠民各项政策举措,以法治护航民生保障提质增效,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暖心实效。
“徒法不足以自行。”姚增科说,社会救助资金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暖心钱、救命钱,一定要保障救助资金规范使用、阳光运行,给社会和群众交一个明白账、放心账。此次出台的法律专门设置第六章法律责任章节,清晰划定各类行为红线,明确界定相关违法违规情形,为从严开展监管、依规精准追责筑牢了坚实法治基础。
依托完备的责任条款,法条还进一步细化惩戒处置举措。针对为骗取救助资金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与个人,要求救助管理部门提请相关主管单位依规追责问责;对于通过虚报隐瞒、刻意伪造等方式骗取救助资金、物资及相关服务的行为,也明确规定可依法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财物和利益,并受到相应责任追究、严肃处理,以刚性约束守住救助资金使用底线。
姚增科认为,法律的刚性效力离不开从严执法落地践行,“眼下亟须细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厘清骗保谋利、优亲厚友、履职不作为、泄露群众隐私等各类问题的认定尺度、惩处标准与追责流程,让基层开展救助监管有据可依、有规可行。”
与此同时,还应进一步健全救助资金全流程监管和绩效考评体系,贯通预算调配、资金拨付、实际使用与成效评估各个环节,做到常态化、全链条监管,保障救助资金规范使用、阳光运行,精准直达困难群众手中。
基层稳则天下安。姚增科表示,村居社区、村民小组扎根基层一线、紧贴民生末梢,最明白群众实情、最知晓百姓诉求。在农村低保等各类民生救助工作中,基层村居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脱离村居实地走访摸排、缺少群众民意认同确定的救助对象与帮扶举措,往往脱离实际,不仅难以取得实效,更易造成民生保障资源浪费,进而引发群众意见。
这一实践经验亦在法律层面得到明确固化。社会救助法清晰厘清各级主体职责边界,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做好社会救助受理、审核、动态管理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依规协助做好入户走访、社会救助申请等工作。
立足法定职责与基层实际,姚增科认为,基层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要充分信任并赋能基层村居组织,依托村务公开等民主监督渠道,持续夯实村居在困难群众摸排识别、民主评议、公示监督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防止救助工作权力过度上收、行政化倾向凸显等现象,避免工作脱离群众、办事效率偏低等现实问题发生。
此外,还需常态化开展基层有关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一线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业务能力与群众服务能力,保障各项法规政策在基层落地不走样、执行见实效。
“法治为纲,民生为本。政府职责落实到位、兜底保障坚实有力,方能织密织牢社会救助保障网,切实为困难群众兜牢基本生活底线。”姚增科表示,各级政府需要坚持人民至上,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把社会救助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结合地方发展实际与财力状况,足额落实救助保障资金,健全完善与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相适配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让法治力量护航民生保障,使惠民制度、政策温情温暖千家万户困难群众。(记者 赵莹莹)
编辑:廖昕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