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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设立“赵母助学金”始末
——兼及胡适致赵迺抟的一通佚信之发现
1936年6月6日,北京大学校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一件提案,将在校内设立一项“赵母助学金”。原来,刚刚年届不惑,时任北大经济系主任、著名经济学家赵迺抟为纪念其母朱太夫人,请求在北大校内设立此专项助学金。次日,这一消息刊发在了北平《世界日报》的第七版“教育”栏目里。

北大赵太夫人助学奖金公布消息,原载于《华北日报》,1936年6月14日
为纪念母亲而设立的“赵母助学金”
1936年6月14日的《华北日报》上,刊发了一条“特讯”,公布北大“赵母助学金”正式设立。报道原文如下:
北大赵太夫人助学奖金公布
【特讯】北京大学经济系主任赵廉澄,为纪念其先母朱太夫人起见,拟在北大设立赵母纪念助学金,已经该校六月六日校务会议通过。刻该助学金规程,已由该校课业处,会同赵氏拟定公布,兹志如次:
一、 此项助学金为赵廉澄先生纪念其先母朱太夫人而设。
二、 此项助学金自民国二十五年度起实行,先在国立北京大学经济系试设一名,每年法币二百元。
三、 凡北京大学经济系二年级以上之学生具有下列二条件者,均得请求此项助学金。
(1)学业成绩在八十分以上者。
(2)由其家长证明家境贫寒者。
四、 上项请求书由法学院院长及本系教授会审查推荐赵母纪念助学金,董事会决定给与助学金。
五、 捐款人延请胡适之、周枚荪、陶希圣、王孟荪四先生组织董事会,以多数表决决定助学金之授予。
六、 助学金每年分二期支付(九月及二月)。
应当说,上述六条助学金章程一经公布,也就即刻进入当年的助学金首次申请审核周期了。虽然助学金试设期间,仅有一个名额,且限定于北大经济系内,可这对于仅凭一己之力捐款设立助学金而言,也是难能可贵的。
赵迺抟的“勤工俭学”生涯
赵迺抟早年投考及就读于北大时,家庭经济也较为困难,在三年预科学习期间,也是因考试成绩优秀获得奖学金,方才得以顺利完成学业。1918年,赵迺抟以十分优秀的成绩毕业于北大预科,免试升入本科之际,也曾因经济困难问题,一度考虑过是否放弃入学、即刻就业工作的问题。后来因有师长为其找到晚间课余做家庭教师的工作,可以以此补贴生活,方才打消顾虑,得以进入北大本科就学。即便如此,为了筹措学杂各项费用,在北大本科期间,赵迺抟还是不得不四处兼职工作,不敢稍有懈怠。
据考,从1918年开始,赵迺抟利用课余时间,在晚清名相翁同龢的后人翁振伯家中任家庭教师,直至1922年。这份工作是时任教育部参事的前浙江省第一中学校长钱家治推荐的,也是令赵迺抟暂时克服经济困难、得以顺利入学北大本科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赵迺抟还为钱家治之子钱学森辅导过中文与英文。在这两份“家教”工作之外,经同学俞九恒介绍,赵迺抟还在北京安徽中学担任高中英文教师。又因为被蔡元培兼任馆长的国史馆聘为编辑,还要从事翻译一部《希腊史》部分内容的工作。
可以说,赵迺抟的北大预科两年、本科四年求学生涯,都是在勤工俭学、刻苦奋斗中度过的。即便后来以特别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官费留学生的资格,好不容易于1923年8月登轮赴美,入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科学院深造,他也还是经常以校外兼职工作的方式,补贴生活费用,倾力完成学业。1930年,赵迺抟完成博士论文答辩,取得哥大哲学博士学位之后,次年初即归国任教,被北大聘为经济学系教授,后又出任经济学系主任。
当时,曾任教育部长的蒋梦麟成为新一任北大校长,在校内实施了一系列革新举措,继蔡元培掌校之后,北大再次迎来焕然一新的重生。《华北日报》所刊“赵母助学金”报道中提到,已“延请胡适之、周枚荪、陶希圣、王孟荪四先生组织董事会”,这四位董事当时都在北大校内担任要职,皆为革新后的北大新聘而来的新派知识分子。
值得一提的是,四位董事里前两位早年都曾在哥伦比亚大学留学,与赵迺抟为哥大校友。在上海辞去中国公学校长一职,重归北平出任北大文学院院长的胡适早在1915年就曾入哥大研究院,师从杜威研究哲学。时任北大法学院长的周炳琳早年也曾赴美留学,并于1922年取得哥大文学硕士学位。
胡适与周炳琳,这两位时年不过40岁出头,正值学术壮年时期的新派知识分子,不但因与赵迺抟同为哥大校友而不乏亲切与亲近,对个人青年时代“勤工俭学”的记忆与体验,与赵迺抟也多有同情与默契。因此,延请胡、周二人为“赵母助学金”董事,在北大校内组织一个小型的助学金董事会,实在是再适宜不过了。
一通胡适“佚信”里透露的私人情谊
不过,当《华北日报》于1936年6月14日对外公布“赵母助学金”董事名单之时,胡适可能还并没有正式应允出任董事。当时,赵迺抟应当还在向胡适个人征询意见,也可能只是获得了某种口头上的示意与应允,至少在还未得到书面上的正式答复的情况下,出于尽快在校内设立助学金的愿望,遂即刻对外公布了出来。
当年竟会出现这样的特殊情况,是随着新近发现的一通胡适回复赵迺抟的简短信札,方才悄然呈现出来的。此信写于1936年6月21日,晚于《华北日报》报道一周。信文转录如下:
廉澄先生:
手示敬悉。
先生设立助学金,纪念令先母,这是最可佩服的孝思。我很愿意追随诸公之后,做一个董事。我不久要出国,在去国期中,董事的事请枚荪先生代表我。敬覆,即祝双安。
胡适 敬上
廿五,六,廿一
显然,报道刊发一周之后,胡适才以书面答复的形式,正式应允出任助学金董事。这一通短札用钢笔写就,字迹显得有些匆促,或系当时校内外诸务缠身的胡适,公余抽暇写就。虽只寥寥数字,一方面明确表示应允,一方面也颇表赞佩之意;且还提议因其“不久要出国”,在此期间,可由“枚荪先生代表”,以此确保助学金董事会的顺利运作,也表露了一种认真支持而非随意敷衍的态度。
胡适信中的“追随诸公之后”,还表明赵迺抟在致信时,应当在信中提到已经邀请并聘定了哪些董事,然后再行征求胡适是否愿意出任董事的个人意见。也就是说,胡适在董事名单上虽列首位,但却并不是第一个接到正式邀请并予答复者。

胡适致赵迺抟的一通“佚信”
赵迺抟在得到胡适书面答复一周之前,即将其列入董事会名单首位,提前对外公布了出来。之所以有如此把握,恐怕还是与二人私谊甚笃有些关联。或因在北大校内曾经的师生关系(赵氏就读本科时,胡适已为北大教授),或因皆曾赴美留学又随之缔结的哥大校友关系,更兼对于在北大校内设立助学金这样的公益事业的共同关切,赵、胡二人应当早就有某种志同道合式的默契与共识了吧。
胡适的这一通短札,据查《胡适全集》《胡适文集》《胡适书信集》等通行的基础文献,均未予以收录。即便新近由台北胡适纪念馆编印的,于2018年正式出版的《胡适全集·胡适中文书信集》中也未收录,确为“佚信”。这在无形中又为胡适个人的全集与年谱编制增添了一点新鲜的材料。
编辑:廖昕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