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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法治框架全面构建

如何唤醒“沉睡”的存量矿山?

2026年06月12日 14:56  |  作者:王菡娟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6月12日电(记者 王菡娟)作为全球第一大矿产资源进口国,盘活存量矿产资源、实现增储上产,已成为保障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迫切任务。

2025年7月1日,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正式施行,2026年6月15日,配套的《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将全面落地。专家表示,两部法规构建起矿产资源管理全新法治框架,明确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完善资源储备与应急制度、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同时为全国范围内盘活海量“呆死矿”划定了清晰路径

盘活呆死矿是筑牢国家矿产资源安全防线的关键举措

所谓呆死矿,指矿业权虽未注销,但因政策调整、环保安全、经营困境、审批阻滞等原因,无法正常开展勘查、开采活动的矿山。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资源与规划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曹旭升在《盘活呆死矿化解地方债和企业债课题研究》中指出,当下,我国超八成矿业权陷入停滞状态,海量矿产资源沦为沉睡资产,盘活呆死矿既是筑牢国家矿产资源安全防线的关键举措,也是化解企业债务、激活县域经济的重要抓手,而新规的全面实施,正为破解这一行业顽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呆死矿问题的潜在危害极大,一是无法就矿找矿实现增储上产,直接危及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二是严重影响县域税费增收,容易衍生一系列民生问题;三是残存的废弃尾矿容易滋生安全隐患,影响生态环保;四是矿业投资人面临破产和各种债务纠纷,甚至遭受牢狱之灾,打击投资积极性”。曹旭升表示。

调研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全国登记在册的探矿权、采矿权共计43037个,较十年前大幅缩减,其中至少3.44万个矿业权沦为呆死矿,分布在福建、河北、内蒙古、山西等多个矿产大省,总量6.7万个的各类呆死矿持续累积,不仅造成数十亿元投资沦为沉没资本,衍生出企业债务、职工安置、地方税源流失等一系列问题,更严重阻碍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推进,削弱国内矿产资源供给保障能力。

国家层面早已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协同发力。2024年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专项通知,部署全国停产矿山摸排工作,明确分类施策推进“就矿找矿”、复工复产,安徽、陕西、甘肃等省份率先响应落地,梳理辖区停产矿山清单,推行 “一矿一策”。

2025年实施的新《矿产资源法》确立综合勘查、综合利用原则,保障合法矿业权不受侵犯;即将施行的《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规则,要求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采,完善矿产资源储备制度,打通探矿转采通道,厘清历史生态修复责任,从法律层面破除多项制约矿山盘活的制度壁垒。一系列自上而下的政策组合拳,构建起 “法律引领、部委部署、省级推进”的完整工作体系。

仍有难题待解

此前,中国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自然资源分会会长、原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凤峻在调研时表示,当前,矿产资源需求处于上升期,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处于调整期,矿业开发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处于转型期,矿产资源开发还存在找矿创新力度不够、找矿空间受限等一些短板和不足。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的同时,呆死矿盘活在基层落地过程中仍遭遇诸多堵点,福建永春长汀煤矿便是典型缩影。

这座煤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保有煤炭储量近800万吨,深部还探明大型共生铅锌银矿与伴生银矿,属于极具价值的战略性多金属矿山。2019年当地因产业政策调整,将其列入引导退出名单,矿山自此停工七年,超两亿元投资搁置。

长汀煤矿总工程师黄再兴介绍,长汀煤矿是2016年按照福建省“改造提升一批”要求,整合资源重组并逐步改扩建的,于2018年9月26日取得新《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煤,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面积7.0076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28年9月26日,保有煤炭储量785.4万吨。

曹旭升认为,针对各种原因致使矿山停产的情形,自然资源部已给予分类指导意见。比如,五种停产矿山情形可推动复工复产、就矿找矿。长汀煤矿符合第三、第五种情形,即“因不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用地用林等要求停产的,协调推进复工复产”和“因企业自身经营原因停产的,做好服务引导”。

他表示,长汀煤矿系2019年政策引导退出,矿业权未注销,采矿许可证仍在有效期,理应采取一矿一策、复工复产、就矿找矿。

福建省197地质大队深耕永春县及周边县域矿产勘查工作数十年。该大队总工程师戴定贤介绍,永春县铅锌银矿资源相当丰富,仅之前对“长汀煤矿”进行生产勘探和煤矿改扩建时就发现多个新类型的铅锌银矿体,推断为大型矿床,且在永春县及其周边县域成矿带发现并推断有更为丰富的铅锌银矿。他进一步表示,在原有矿山深部及外围开展就矿找矿、扩边增储、开发利用是拉动永春矿业经济再次腾飞的关键。

立足法治框架,分类施策、打通政策落地 “最后一公里”

实际上,盘活存量矿产资源多个省份已有政策落地。比如,安徽2024年率先启动停产矿山梳理;陕西2024年底完成停产矿山摸排,聚焦范围包括铅锌矿;甘肃一矿一策梳理探矿权未延续、采矿权无法开采的情况。

2024年7月,福建省政府出台了24号文,强调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明确已建煤矿最低开采规模为15万吨/年。随后,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联合发文,推出长期停工停产的矿山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6条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操性和目的性。

专家建议,结合新规要求与各地实践经验,全国盘活呆死矿需立足法治框架,分类施策、多方联动,走出一条合规、绿色、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首先,统一政策执行标准,纠正基层执行偏差。各地需严格对标《矿产资源法》及实施条例,全面清理不符合上位法的地方限制性规定,摒弃简单化关停退出思路。其次,创新合作模式,引入央企国企参与绿色开发。再者,简化审批流程,强化要素保障。各地自然资源、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压缩矿山复产、矿种增列、勘查许可等办理时限,打通用地、用林堵点。最后,坚守绿色底线,推动矿业转型发展。盘活呆死矿绝非重回粗放开采老路,而是以新法规为准则,严格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将矿区生态修复、安全生产贯穿开发全过程。结合 “十五五” 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鼓励矿山开展深部及外围扩边增储,推动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实现资源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协同发展。

“永春县兼具环境、农业和矿业等自然资源优势,只要把握利用好当前国家的有关政策,完全可以争取成为国家‘十五五’农业与矿业两大产业协同发展以及乡村振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成功实践的县域示范案例。”曹旭升表示。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