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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加快制定实施“重要江河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计划”

2026年07月02日 15:19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案由: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提出“因地制宜科学构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着力解决生态连通性降低等突出问题”。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重要江河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计划,通过过鱼设施、生态调度、灌江纳苗、江湖连通等措施,恢复河流连通性,满足水生生物洄游习性和物质交换需求”。但有关部门及地方尚未发布实施相关计划,亟须从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发布重要江河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计划,并组织实施。

建议:一、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以共抓大保护为契机,建立工作机制和计划,尽快启动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并发布国家重要江河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计划。

二、 制定国家重要江河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计划,需加强规划计划引领,细化政策制度,以长江等重要江河流域为重点,有计划地恢复河流连通性。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分流域的其他江河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计划。

三、 江河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计划中,要明确新建拦河闸坝工程均需依法建设过鱼设施。对已建闸坝工程没有过鱼设施的要明确责任主体,制定补建计划和修复措施。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应定期加强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中央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之一。

四、 进一步加大相关科技研究支持力度。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及行业部门组织深入开展基础研究,完善标准规范建设。相关河流水利水电开发企业、规划设计院和科研院校在落实“过鱼”措施中,加大科研力量投入,开展鱼类行为学与过鱼设施设计、建设的学科交叉研究。

五、 结合长江十年禁渔行动等措施,加强河流鱼类栖息地保护,夯实河流生态保护的基础,通过为鱼类提供自由洄游的环境,支撑全国河流淡水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水生生态保护成效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识和关注。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