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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工耳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政协委员提案落地见效本报讯(记者 路强)近日,陕西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正式纳入全省医保支付范围。这一惠民政策的出台,标志着陕西省政协委员、西安红会医院耳鼻咽喉头颈整形修复科主任龚龙岗连续两年提交的提案建议终于落地见效。
听障人士的困境,是龚龙岗始终牵挂的问题。据了解,人工耳蜗单侧植入费用约12万元至20万元,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是一笔沉重的经济负担。此前,人工耳蜗集采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已逐步落地,10多个省份已将人工耳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尽管陕西省内有6家医院具备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能力,但因医保政策限制,部分患者不得不选择到外地就医。
“很多成人听障患者因经济原因无法接受手术,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融入。”为此,2024年陕西省两会期间,龚龙岗提交了《关于尽快建立“人工耳蜗”省级医保报销制度的提案》,建议将人工耳蜗耗材及植入手术纳入省级医保报销体系,打通省内就医报销通道,减轻听障患者家庭负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2025年省两会,他再次提交相关提案,建议制定符合陕西省实际的医保报销政策和标准,加强医保、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政策落地。
据了解,人工耳蜗纳入医保涉及多个部门,协调难度较大。此次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等部门统筹调研、协同施策,促成了这项惠民政策的出台。根据新政,人工耳蜗植入体、声音处理器纳入乙类医保耗材管理,参保患者先行自付30%费用,剩余部分按住院医保政策报销。政策覆盖的受益患者范围拓宽,凡经合规医疗机构评估确诊、符合手术指征者,均可享受报销待遇。
针对未成年听障群体,陕西省创新构建了“医保报销﹢残联补助”多层次保障体系:18周岁及以下患者医保报销后的剩余费用,可继续享受残联专项补助,进一步减轻家庭自付压力。同时,新政要求各地加快系统调试、做好结算保障、规范诊疗行为、引导患者省内就医,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结合临床实践经验,龚龙岗进一步建议,接下来可探索将成年贫困听障患者纳入民政或慈善救助范畴,或建立专项医疗救助基金,进一步为听障患者减轻经济负担。
编辑: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