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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余部动漫遭“隐形搬运”怎么办?技术检察穿透迷雾严惩网络盗链侵权
人民政协网9月2日电(记者 高志民)
【案情回放】
不用繁琐转载、无需存储原片,只需一行技术解析接口,就能把《秦时明月》《哪吒传奇》《海贼王》《名侦探柯南》等热门中外动漫“搬”到自己网站,免费引流、广告牟利。看似“无本万利”的网络操作,实则是隐蔽性极强的著作权盗链侵权行为。近日,随着二审裁定尘埃落定,这起备受关注的全国典型网络动漫盗链案画上句号,被告人赵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9月2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案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发布的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技术支持典型案例,通过技术调查官出庭作证、全链条技术取证,撕开了网络“隐形侵权”的伪装,为新业态下网络著作权保护划定了清晰法律红线。
时间回溯至2017年,酷爱动漫的赵某嗅到了网络流量背后的“商机”。在无需购买版权、无需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他先后注册imomoe.ai、imomoe.in、imomoe.jp等多个域名,租赁第三方服务器搭建专业动漫网站,打起了“盗链搬运”的歪主意。
不同于传统直接盗版存储影片的侵权模式,赵某的作案手法更为隐蔽、极具迷惑性。他利用专业技术搭建视频解析通道,抓取正版平台影视作品的专属播放识别信息,对接第三方技术接口获取合法播放地址。网友登录赵某运营的网站后,无需跳转至幻某公司等正版权利人平台,就能直接在线观看海量动漫剧集。整个过程中,涉案网站服务器并未存储任何侵权影片原片,看似“零存储、零盗版”,实则变相截留正版流量、侵占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靠着这套隐蔽的盗链模式,赵某的网站快速积累大量用户。短短四年时间,其非法传播中外优质动漫影视作品2100余部、累计3万余集,涵盖国产经典IP与海外热门动漫,覆盖面广、侵权规模巨大。依托海量免费影视资源引流,赵某在网站投放收费广告,大肆非法牟利,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文化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2021年8月,正版权利人幻某公司发现作品被非法盗链传播后,向成都市公安局报案,该案正式立案侦查。然而,案件办理初期,一系列难题接踵而至,成为横亘在办案人员面前的重重阻碍。
到案后,被告人赵某百般狡辩,拒不认罪。他矢口否认自己运营涉案网站,辩称网站相关操作与自己无关,试图彻底撇清犯罪嫌疑。同时,该案属于典型的网络技术型知识产权案件,侵权行为线上完成、数据零散隐蔽、权利主体分散,不仅涉及大量国内动漫版权,还包含众多境外著作权人作品,部分版权认证、授权核查难度极大。更棘手的是,初期侦查仅锁定180余部、1200余集侵权作品,大量侵权数据未被挖掘固定,部分视频无法正常播放、作品比对取证不规范,导致侵权规模难以精准认定,证据链条存在明显短板。
网络隐形侵权,必须以技术穿透技术、用专业破解疑难。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天府新区检察院启动“检察业务+检察技术+外部技术”一体化办案模式,联动检察技术人员、技术调查官全方位攻坚,层层剥开案件迷雾,夯实全案证据链条。
针对赵某拒不认罪、否认涉案的辩解,办案团队聚焦电子数据核心突破口,运用专业数据恢复技术,深度复原被赵某刻意删除、隐匿的服务器日志、浏览器操作记录、移动终端留存痕迹等碎片化数据。通过海量数据溯源追踪、关联比对,办案人员精准锁定关键证据,查实赵某曾多次为涉案网站增设域名重定向、购买付费视频解析服务、申办数字证书等核心操作,铁证面前,其“未参与运营”的谎言不攻自破,彻底坐实其犯罪主体身份。
为杜绝证据瑕疵、筑牢定罪根基,检察机关逐项补齐案件短板。针对国内外版权主体分散、授权核查复杂的问题,办案团队主动对接国家版权局认可的海外著作权认证机构,逐一核查涉案作品授权资质,确认赵某及涉案网站从未取得任何合法传播授权。同时查明,该网站未取得视听节目传播资质,域名无ICP备案、无网安备案,属于彻头彻尾的非法传播平台。
针对侵权作品认定不全、比对不规范的问题,检察机关跳出原有报案材料局限,全面核查网站全部侵权内容,最终将指控范围从最初180余部作品,更正为2100余部、3万余集全部侵权动漫作品。同时通过随机抽样、专业图像鉴定等方式,科学比对确认涉案传播作品与正版作品完全一致,精准锁定侵权规模,确保罪责刑完全匹配。
最难突破的,是对“盗链行为”的法律定性。这种无存储、间接抓取的传播模式,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是该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此,检察技术人员全程介入,深度拆解技术逻辑:涉案网站本质是通过技术接口窃取正版平台播放权限,绕过权利人授权壁垒,向公众直接提供作品播放服务,实质性替代了正版平台传播功能,完全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要件。
庭审阶段,为彻底击破被告人辩解、清晰释明技术法理,检察机关依法申请技术调查官出庭作证。技术调查官当庭通俗解读盗链技术原理、侵权路径及危害后果,直观展示隐蔽侵权模式的违法本质,有效回应辩方技术性辩护意见,让庭审指控有理有据、清晰有力。
2024年12月,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赵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7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案释法】
办案检察官表示,随着网络技术迭代升级,传统直接盗版、存储侵权的模式逐步减少,“无存储盗链”成为网络影视侵权的新型高发形态,隐蔽性更强、传播范围更广、维权难度更大。很多从业者误以为“不存片、只解析就不违法”,这是典型的法律认知误区。
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技术手段窃取、对接正版资源链接,向公众提供作品播放服务,实质性替代正版传播、侵占合法市场权益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信息网络传播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本案的依法严惩与典型发布,彰显了司法机关以科技赋能司法、精准打击新型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坚定态度。通过技术调查、数据溯源、专业出庭等多重手段,有效破解了新型网络侵权“认定难、取证难、定性难”的痛点,明确了网络盗链行为的法律边界。下一步,司法机关将持续加大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隐形网络侵权行为,护航网络文化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编辑:隋天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