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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完善基础制度 疏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堵点

2026年10月08日 08:21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案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颁布以来,各地落实“五个统一、一个规范”各项重点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共识不断凝聚,有效促进市场畅通循环。但仍存在多种堵点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建议:一、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加强部门区域联动,构筑“行政﹢司法﹢技术”三位一体的跨省维权保护机制,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导跨区域联合制定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加快建立全国一体化企业登记注册、电子档案系统建设标准;加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强统筹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发展机制;深化公平竞争审查省际交叉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完善与反行政垄断执法的衔接机制;尽快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完善信用建设顶层制度设计,健全守信激励工作机制,推行“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全国性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完善标准制定制度,出台加强地方标准管理相关意见,加强地方标准复审。

二、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的监管方式研究和实践;全面推进数字化监管改革,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监管机制衔接和执法联合;强化组织保障,探索建立保护公平竞争的行政复议机构和司法审判部门;改革和完善招投标法,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进行系统规范。

三、 改革政绩考核、财税、统计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破除地方保护等工作考核,把各地有利于市场一体化建设的做法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鼓励清单;健全统计监测体系,逐步推广按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纳规入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四、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刚性和弹性有效结合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机制;畅通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定价机制和评估体系,加快培育技术中介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分置制度。

五、 稳妥有序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区域市场一体化、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形成高水平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