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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建议助推 福建明溪县扩大独生子女保险范围

2014年04月09日 11:07 | 作者:肖飞 罗栋成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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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肖飞通讯员罗栋成)“现在,我们职工也有独生子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了,非常感谢县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的推动。”明溪县计生局工作人员近日高兴地说。
  明溪县从2012年起,由县、乡财政出资,为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和计生特殊家庭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去年明溪县政协全会上,县政协委员、计生局局长黄云明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将县直各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独生子女家庭纳入计划生育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的建议》的提案,建议为单位干部职工独生子女家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提案得到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予以研究,并形成具体实施意见,在县委常委会议上研究通过。
  为将委员提案落到实处,今年明溪县委、县政府颁发工作责任书,要求县直各单位要为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含聘用)独生子女家庭购买一份计划生育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66000元;其中意外身故保险金60000元,家庭成员人均分摊;意外医疗费6000元,门诊或住院均可报销,家庭成员共享,增强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明溪县 独生子女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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