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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协委员建言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2014年05月12日 10:16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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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政协委员建言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本报讯(记者高峰)4月28日,在吉林省政协召开的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上,委员们重点围绕社区公共服务、居家养老、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住的小区一开始建设标准很好,过了几年后,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小区看起来就很破败,有的景观的维护维修费用还不在物业维修基金支出的范围内。”卢冶委员率先发言。

  “我对这方面做过调研,物业公司也怨气冲天,物业费收不上来,想做什么也做不了。业主也在抱怨,交了物业费,物业服务水平达不到业主的期望,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就不愿意交钱了。”段维智委员说。

  孟琳娜委员表示,问题的关键在于物业企业的思想观念和服务理念,而作为物业企业,不论是谁的责任,都应从自身找原因,要正视自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把管理看成是自己的责任,多做服务,只要先把业主的心暖起来,终究有一天业主会理解物业企业并主动缴费,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赵大华委员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物业提供的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反映,由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理。但业主采用拖欠、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是不可取的。

  “随着社会职能的转变,社区工作者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社区的事务越来越繁杂,一人多职成了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超负荷的工作量不仅影响了社区工作者的身心健康,更影响了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重心的偏移。”曹雪委员在会前深入到社区,发现社区工作量非常之大,因此建议简化社区行政性事务。

  吉林省民政厅、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梳理委员意见,并认真研究,促使相关问题尽快解决。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社区 物业 吉林省 公共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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