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中国近期连发多起警察击毙事件 引发舆论热议担忧
为了公共安全,警察的开枪权也应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应当明确两点,不能因为当前反恐任务重,就乱开枪;也不能因为瞻前顾后,该开枪也不开枪。平衡两者的关系,需要警察技能和心理都过关,更需要监管更到位。
5月30日,贵州三穗县发生警察掏枪打死农民事件。农民乐德宏与妻子发生口角,妻子躲藏,乐德宏酒后拿菜刀四处寻找妻子,路人报警。乐的儿子与其他人将乐带回出租屋,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五六名巡警冲进出租屋,在一楼与二楼之间连开三枪将乐德宏打死。
目前,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院、公安局等多部门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案件在舆论场中迅速发酵。舆论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乐德宏被击毙前对公共安全有无构成严重威胁?警察有无必要开枪击毙?
最近连续发生多起警察击毙事件,带给公众极大的心理冲击。5月15日,云南镇雄警察当街开枪击毙一名开车上访农民,当地警方迅速通令表彰“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5月30日,云南罗平县民警击毙一个农民,称系手枪走火所致。同一天,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民警击毙一名挥刀乱舞的中年男子。几起事件相隔不远,均引发舆论热议和担忧。
对待开枪事件,首先应去情绪化。有的当事人在街上挥刀追砍群众,处置民警在追堵过程中被砍伤,包抄过来的民警若不当机立断,后果不堪设想。该出手时就出手,不出手既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公共安全不负责。特别在反恐形势严峻的特殊背景中,民警碰到穷凶极恶的暴徒,确应开枪。还应当看到,一些基层民警承受着各种沉重的压力,如果该开枪不开枪,会陷入舆论裹挟,被质疑无视公共安全。
不过,不该开枪就不能开枪,甚至不该配枪也不能配枪,这也是必须强调的原则和必须遵守的制度规定。我国《刑法》、《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都规定了严格的许可管理制度,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持有枪支,民警也不例外。即便有的民警有权持有枪支,如何使用枪支也有明确界定——按照规定,在犯罪嫌疑人放水、决水、爆炸、劫持公共交通工具、驾驶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抢夺枪支弹药、剧毒等危害物品,以及凶杀、劫持人质等紧急情形下,民警方可开枪。
即便有权开枪,有没有必要立即击毙对方,也需要厘清。比如,首先须履行“亮明身份、鸣枪示警”等一系列警告程序——有些特殊情况确可例外,前不久北京等地规定,根据公安部指令,面对正在实施暴力活动的恐怖分子,警察无需履行警告程序,可直接开枪。当然这些是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警告程序不可省略,因为有的犯罪嫌疑人不是暴恐分子,也未对公共安全造成迫在眉睫的重大威胁,民警不可一上来就开枪毙之。
枪交到令人放心的警察手里,公众的安全才有保障。何谓令人放心,显然较为抽象,但不等于没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前不久上海巡警配枪上岗引发热议——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配枪?相关部门负责人称,配枪民警都是出勤率比较高、家里负担较轻、性格比较稳重的。此前,上海市公安局专门组建了一支由专职、兼职的心理教官和华东师范大学专业心理咨询师共同组成的“五人工作小组”,上海所有配枪执勤民警要在市局统一的心理测试平台上,完成三套专业的心理测试表。只有通过专业训练,提高持枪警察的素质,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走火”;只有确保警察心理健康,才能减少乱开枪现象。
为了公共安全,警察的开枪权也应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应当明确两点,不能因为当前反恐任务重,就乱开枪;也不能因为瞻前顾后,该开枪也不开枪。平衡两者的关系,需要警察技能和心理都过关,更需要监管更到位。如果警察涉嫌乱开枪,检察机关还没调查,警方就匆匆下令嘉奖,难免让人怀疑有猫腻。在配枪开枪的问题上,公众和警察其实不难形成共识,那就是严格规范管理、高度专业训练、确保公共安全第一。“安全”开枪,才有安全。本报特约评论员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警察击毙事件 反恐 反恐任务 乱开枪


中国制造助力孟加拉国首条河底隧道项目
澳大利亚猪肉产业协会官员看好进博会机遇
联合国官员说叙利亚约1170万人需要人道主义援助
伊朗外长扎里夫宣布辞职
中国南极中山站迎来建站30周年
联合国特使赴也门斡旋荷台达撤军事宜
以色列前能源部长因从事间谍活动被判11年监禁
故宫博物院建院94年来首开夜场举办“灯会”
法蒂玛·马合木提
王召明
王霞
辜胜阻
聂震宁
钱学明
孟青录
郭晋云
许进
李健
覺醒法師
吕凤鼎
贺铿
金曼
黄维义
关牧村
陈华
陈景秋
秦百兰
张自立
郭松海
李兰
房兴耀
池慧
柳斌杰
曹义孙
毛新宇
詹国枢
朱永新
张晓梅
焦加良
张连起
龙墨
王名
何水法
李延生
巩汉林
李胜素
施杰
王亚非
艾克拜尔·米吉提
姚爱兴
贾宝兰
谢卫
汤素兰
黄信阳
张其成
潘鲁生
冯丹藜
艾克拜尔·米吉提
袁熙坤
毛新宇
学诚法师
宗立成
梁凤仪
施 杰
张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