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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在穗调研社会组织管理 代表指出有无良社会组织大肆敛财
有无良社会组织大肆敛财
全国政协来穗调研,广东建议国家修法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江华、通讯员赖南辉报道:4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来穗进行专题调研,在省政协举办的专题座谈会上,与会代表指出,有无良社会组织打某些旗号大肆敛财,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作用,必须要坚持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和“规范管理”两手抓。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汉生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嘉音提到了关于社会组织如何规范管理的问题。她举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例子,在3·15到来之前,她收到了某社会组织的电话,邀请她参加某颁奖晚会,并颁发给企业一个“诚信企业”奖,但必须要交赞助费。还有一次,二十多位香港企业家受邀参加某颁奖典礼,结果到现场后发现一个奖也没有,组织方告之,必须缴纳20万元参加企业联盟才能有奖。对于无良社会组织打着某些旗号大肆敛财的行为,李嘉音表示很难接受,认为对这些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必须提上日程。
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好社会组织,与会的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刘平波指出,鉴于我国社会组织法规体系已严重滞后于社会组织发展形势,建议尽快修订出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除特别规定、特殊行业外,所有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登记,推进社会组织的民间化和自主性。同时,明确业务指导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完善监督、处罚规定,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在国家层面出台科学设置社会组织登记层级的意见,构建金字塔型体系,分层设置,错位发展。
对于如何更好地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与会代表也给出了具体意见。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社会组织 无良 大肆 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