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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撒尿女”是治陋邪招

2014年07月25日 14:29 | 作者:木须虫 |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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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一篇名为“电梯惊现‘撒尿女”的网帖出现在泸州某论坛。网帖截图中一名女子正蹲在电梯里撒尿,并清晰地显示出了这名女子的脸部。该网帖一经发布,就引起了网友们的强烈反响。有网友为曝光不文明行为叫好,但更多的网友提出疑问:这样曝光不文明行为是否欠妥?(7月24日《华西都市报》)

  女子内急在电梯内撒尿,固然很不文明,应当给予批评和必要的惩罚。但是,保安将电梯内的这一段监控视频放到网上,不仅是“示丑”,进行人身攻击,而且还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以恶制恶超出了惩处陋习“正当”的界线,行为本身还有违法的嫌疑。保安能不能在电梯安装监控?能不能对公民的私权作出限制的?这本身也是一个问题,保安的职责是安全保卫和小区管理,是没有权力对私权作出处理的。

  曝光制恶的效果远远比不上为恶的负面影响。被曝光的女子生活受到严重干扰,不敢再在小区出现。同时,也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隐忧。电梯里的探头,意味着公民的很多隐私被监控在保安的视野之下,一举一动看得太清楚了,谁能够生活得坦然?诸如谁着装暴露了、恋人之间有过于亲密的举动等等,难保不会被再次曝光在网上。如果让居民在隐私与电梯的清洁之间作选择,相信所有的人都会选择隐私。

  为了治理陋习而装探头,而去网上曝光,其实就是一种暴力手段的选择,里面既有道德的胁迫,更有权力的越位。遗憾的是,在当下的社会中,类似的方式并不鲜见,大到嫌犯游街、小偷示众,小到视频曝光、拍照微博,每每个案出现,赞成的声音不绝于耳。之所以如此,除了对“恶”与“陋”的痛恨之外,大抵还是满足道德审判的内心诉求。

  曝光“撒尿女”是治陋邪招。治陋本身也是文明的话题,以恶治恶不过是以暴易暴的选择,结果必然是催生新的野蛮。社会文明的前提首先是法治的文明,没有法律的底线,动辄施以“私刑”,恰恰是对社会秩序与文明最大的伤害。具体到当下的社会中,之所以乱象丛生,说到底还是在规范社会秩序上规则构建滞后。比如,小到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随便大小便之类的并不缺少常识,缺少的是规则意识。或者说,是缺少让人长记性的刚性约束。而与个人规则约束相对应当的个人权利保护,则显得更不足。比如,个人的隐私权、肖像权之类,法规表述粗疏,类似于信息安全、隐私安全相关的立法滞后,反而成为网络时代被胁迫与伤害的“软肋”。

  治理公民陋习与保护公民私权不可偏废。要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去除文明素质与公共道德上的焦虑,公民应避免动不动当公共道德的“侠士”,去苛求他人。也要强化公共管理中对权利的矫形,给侵犯私权划出管理与舆论的红线。此外,应当围绕健全社会规则,构建社会征信体系,打造规则筹码,让公民文明与诚信成为通行证,倒逼每个成员的文明自律。

 

编辑:曾珂

关键词:撒尿女 女子在电梯里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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