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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协委员晒加装电梯亟须补偿标准提案答复
广州市法制办一度要求“加装电梯亟须补偿标准”提案答复“免予公开”,其后又改口“可自行公开”
“希望法制办不要将这个东西搞成烂尾工程”。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近日在微博上公开了市法制办对其《旧楼加装电梯亟须补偿参考标准》的提案答复。此前,这份1161号文的提案答复被注明“免予公开”,随后市法制办回应称,该文件是否公开由韩委员自己定夺。根据韩志鹏公布的文件显示,3年多前制定的参考标准至今仍然难以正式成文。
韩志鹏:政府要求“免予公开”太费解
“这份文件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不涉及任何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但政府却要求‘免予公开’。大家说说,该不该公开?”10月16日晚上,韩志鹏在其个人微博上贴出这么一段话,立即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不应由韩委员公开”,但更多的人支持公开。
这份1161号文究竟是什么?据韩志鹏介绍,1161号文就是市法制办对其《旧楼加装电梯亟须补偿参考标准》的提案的复文。
2011年,韩志鹏曾提交《“四个一点”加装电梯的建议》。市法制办当年8月答复称,正委托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参考标准。然而事过3年,补偿参考标准仍不见影。“旧楼加装电梯,既是百姓的‘家事’,也是政府的‘政事’。”韩志鹏说,政府切不可在制定、提供补偿参考标准这个问题上失信于民。
法制办:加装电梯补偿标准尚不成熟
前日,根据韩志鹏公开的提案答复显示,广州市法制办表示,这份答复并非对“分摊补偿参考标准”这一民生问题作出定论。而是介绍了分摊补偿标准研究报告的专家论证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法制办介绍,2011年,市法制办在牵头制定《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期间,联系广州社科院提出进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出资分摊参考标准研究。2012年初该院完成《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分摊补偿参考标准设计报告》(下称《报告》)。
2012年,市法制办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对《报告》的合法性及科学性进行了研讨,认为《报告》尚不成熟,社科院也不同意发布,由社科院再作修改完善。
又过了两年,今年5月份,市社科院将完善后的研究成果以论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分摊补偿方法的理论分析》在核心刊物《城市问题》2014年第5期上发表,获得了学术界认同。2014年8月6日,该院将研究报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集资分摊费用参考标准》(下称《标准》)呈送市政府参考。
委员之忧
老百姓还等得起吗?
韩志鹏近日将答复全文发上了微博,“我对这个答复非常不满意!”“不是我不满意,广州市民估计也不满意”,韩志鹏说,之前市法制办就参考标准的事情支支吾吾不正面回应,他就正儿八经用提案来提出问题。经过了三年的等待,市法制办的参考标准仍然不能出台,韩志鹏说,下面又要请其他机构去搞,“老百姓等得起吗?”据他介绍,不少市民找他反映问题,其中三分之一问的就是旧楼加装电梯。
搞这个标准也需要充分协商,市法制办关起门来,又找专家论证,为什么不能听听民意?韩志鹏建议广泛征求民意,最好能开一个听证会。这么久没做出来方案,市法制办称可制定相关标准的机构也不好请,“既然这样不如公开招投标”!韩志鹏说,希望市法制办别把这个东西搞成“烂尾工程”。
韩志鹏说,还将继续关注旧楼加装电梯,“将继续死磕下去”。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标准 法制 电梯 韩志 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