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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平:加强政府监管 鼓励“事先维权”

2014年11月17日 11:00 | 作者:成平 | 来源: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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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行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也是农民工较集中的行业,一线施工人员“零、乱、散”:零———更换频繁,乱——缺乏专业训练,散———不是固定的队伍,缺乏对所处环境与自身行为风险的认知和防范,受到伤害易,工伤维权难。

 

  因此,建议:一、引入“事先维权”理念。一是建立现场风险信息和防范措施告知制度。二是对不宜进入的环境或异常情况应有权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专职安全员。三是鼓励对隐患举报或投诉。四是对以上情况应由工伤保险提取一定比例用于鼓励。

 

  二、 在做好政府监管的同时,要推进社会治理。企业和员工自律方面,可通过保险费率的高低鼓励企业健全安全防线,加强安全防护和管理等;对风险高的工程施工人员,对守规且注重防范的施工人员加大保额;鼓励工会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发挥作用。

 

  三、 要清晰划分各方职责界限。对谁是主管部门,谁检查谁负责,谁用工谁投保,谁投保谁受益等,按照“可追溯”原则进一步界定清晰。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管司司长  成平)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鼓励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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