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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协建言社区矫正 构建“没有围墙的监狱”
湖南省政协倾力建言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
科学构建“没有围墙的监狱”
本报讯“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我们起草的《关于全面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代拟稿)基本定稿,目前,正在征求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拟在近期报省委、省政府审定下发。”11月26日,湖南省司法厅对省政协报送的《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我省社会治理水平》的建议案最新落实情况进行了反馈。据透露,该意见共17条,其中直接采用建议案中的意见达8条。
社区矫正,有“没有围墙的监狱”之称,作为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罚政策,有利于改造适用范围内的服刑人员,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同时,通过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能够有效提高社会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净化能力,对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十分重大。2008年9月,湖南省作为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省份之一,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6年过去了,该省社区矫正工作进展如何?存在哪些困难?有何完善举措?带着一连串的问题,省政协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我省社会治理水平”列为2014年重点调研课题。
7至8月,湖南省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省政协主席陈求发任调研指导组组长,在副主席王晓琴、杨维刚的带领下,先后赴长沙、湘潭、衡阳、邵阳四市以及湖北、广东、安徽、上海四省市展开调研,摸清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形成初步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8月20日,省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邀请省领导、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调研组成员、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就该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问题开展协商互动。吸纳此次会议的协商成果,调研组对调研报告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将其转化为建议案,提交省政协第七次常委会审议。
建议案提出了5个方面16条建议,具体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加大保障力度,在省、市、县三级统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乡镇一级在司法所加挂社区矫正工作站牌子,合理使用好现有编制,调整部分编制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组建社区矫正警察队伍,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职业素质;建立完善法、检、公、司、监狱、看守所等部门之间的衔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引导社会参与,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加快社区矫正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社工人才的培养,加强志愿者协会的建设;积极探索创新,科学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协调各方力量提供必要的社会适应性帮扶,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建议案提交湖南省委、省政府后引起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徐守盛、省长杜家毫相继就建议案作出批示,要求认真研究落实,并交由省司法厅主办。11月3日,省政协主席陈求发率队到省司法厅走访调研,听取了该建议案落实情况的汇报。据介绍,根据建议案中“加强社工队伍建设”的建议,省司法厅与省财政厅联合起草了《2014-2015年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方案》,计划从今年11月起,在14个市(州)分别选择1个县(市、区)进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试点,2015年下半年在全省全面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同时,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计划今后与高校合作,不定期举办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
11月13日,好消息再次传来,在省委常委会研究“平安湖南”建设工作时,徐守盛再次提到建议案,要求将社区矫正场所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用3年时间分3个批次,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同时,省司法厅继续加大办理力度,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代拟稿),省政协建议案中关于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等多条建议都被原汁原味地吸纳到该文件中。
(刘洋陈娟)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社区 矫正 工作 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