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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市政协原主席刘沐珍受审

2015年02月06日 09:03 | 作者:郭清君 周泽春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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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湖北鄂州市政协原主席刘沐珍受审

  本报仙桃2月5日电(记者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辛木)2月5日,湖北省鄂州市政协原主席刘沐珍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3年期间,刘沐珍在担任鄂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某房产公司等单位及雷某等个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9.1万元,为这些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职务升迁、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方便;侵吞公款1.54万元;有28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庭审中,对检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刘沐珍称“部分不属实”,并作出相应的辩解。

  针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意见,公诉人出示了刘沐珍在侦查期间的供述及杨某等十余名证人的证言、公司记账凭证、财务报账单、银行存款单、审讯录像光盘等多组证据,证明刘沐珍的犯罪行为。

  针对刘沐珍辩称指控其280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的数额与实际情况不符,公诉人出示银行存款单、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凭证、工资收入证明等证据证明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举证证明案发后刘沐珍夫妻曾试图虚构巨额财产来源,隐匿转移资产。证据显示,从2011年12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刘沐珍的家庭资产从408万元增加到704.7万元,两年间增加了296.7万元。法庭当庭没有宣判。

 

编辑:薛鑫

关键词:湖北省 鄂州市 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开庭受审 市委常委 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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