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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高美琴:“城中村”治理不能等同于“拆迁”

2015年03月03日 20:06 | 作者:孙权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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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日讯(记者 孙权)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促进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社会建设和管理,必须着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特别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其中加强和完善“城中村”治理体系,已成为我国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社会治理、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

 

  “虽然我国在一些省市的‘城中村’治理过程中总结了一定经验,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在未来很长时期内,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中村’问题将长期存在,必须要有做好长期治理的思想准备。”高美琴委员表示,对‘城中村’治理的总体认识,不能简单等同于‘拆迁’,而是需要将其置之于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框架中去具体认识,置之于从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框架演变中来认识。

 

  “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包括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在进行‘城中村’治理中大多采用的管理模式都是纵向管理模式,管理难度较大、管理成本较高,时效性较差。根据现行体制,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一直将‘城中村’服务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村级组织作为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村域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社会管理,也取得了一定实际效果。”高美琴委员认为,当前阶段,对于大部分“城中村”来说,其环境整治费用已超出村级财力水平,大部分村级组织都面临着入不敷出的状况,无法落实日常管理费用。而作为重要补充的镇级财力,大部分镇级财力十分吃紧,难以分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城中村”治理之中。“针对这些现象以及前期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按照城市管理模式,提出构建适合本城市特点的管理机制,设定过渡期的‘扁平化管理机制’。运用扁平化管理机制,构建扁平化的组织机构,为扁平化管理提供一个平台,从而为各类信息的扁平化提供物质载体,提高‘城中村’治理的有效性。”

 

  高美琴委员说,教育不仅是“城中村”治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不容忽视,而且要走在“城中村”治理的前列,要优先于其他工作进行。要着重搞好几方面。首先是宣传教育,要做好有关“城中村”法律法规及治理政策的普及与宣传。其次是文化教育,“城中村”原村民一般知识层次较低,综合能力较差,这些直接影响其就业和社会生存竞争力,因此特别需要教育培训,提高“城中村”村民的综合素质。再次是经济管理的普及教育,大部分村民拿到补偿款后,只会将补偿金转化为消费金。由于没有赚钱的技能和理财能力,日子久了势必坐吃山空,生活陷入困境,所以有必要进行经济管理知识的普及和理财能力的培养,这样不仅有利于个人财产的保值增值,而且有利于集体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就业也是大问题,目前大部分做法是将‘城中村’改造后由开发单位安排村民就业,没有其他技能的人一般从事保安、环卫等简单劳动,有些因单位不景气等原因而再次失业,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大部分村民对前途命运非常担忧。”高美琴委员表示,这些情况都影响了他们对失地后生活前景的期望,在思想上对“城中村”建设有抵触,并形成对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排斥。“因此,在‘城中村’改造、治理过程中,要把就业前置,也就是把解决就业问题放在‘城中村’改造之前,这样有利于‘城中村‘改造后及治理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

 

 

编辑:薛鑫

关键词:两会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城中村’治理过程 解决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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