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5全国两会>滚动新闻 滚动新闻

翟美卿委员:公益信托,一种低门槛的公益形式

2015年03月04日 21:16 | 作者:林仪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5日讯(记者 林仪)“国内慈善行业目前尚处于起步和规范阶段,社会还未形成慈善氛围,需要更贴近生活、低门槛的慈善形式。”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在提及为何提交《关于鼓励公益信托助推慈善事业发展的提案》时这样回答。

  2014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会议上指出,“要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当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倡导金融机构根据慈善事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

  目前我国基金会门槛偏高,不少热心人士望而却步,如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金额的8%。非公募基金会无法对外募集资金,如果没有合适的资产保值增值路径,只能竭泽而渔。为此,翟美卿呼吁,应尽快制定非公募基金设立公益信托的制度配套建设,寻求公益和金融的最佳结合点,撬动社会潜在资源,激发企业公民的公益热情。 “我今年的提案主推公益信托。”经营慈善事业10年的翟美卿向记者举例,2014年11月发布的“世界捐助指数”最新排名显示,中国列128位,倒数第8。究其原因:国内慈善氛围尚未形成、民众对慈善认识普遍不足、慈善机构近年来负面新闻缠身等,这迫使慈善行业需要寻求一条高可信度、易被民众理解和接纳的新途径。

  “相较于非公募基金会等其他公益形式,公益信托的优势显而易见,成本低,设立效率高;公益支持比例弹性大;安全稳定。”翟美卿介绍,公益信托在我国并没有得到普及,“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公益信托项目只有39个,资金总额129.17亿元,仅相当于全国信托资产的约1‰。” 为给公益信托打造良好发展平台,翟美卿建议,首先尽快研究并制定公益信托的税收政策及优惠措施。建议参照《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向基金会捐赠,捐赠人可以享受税前抵扣;基金会的捐赠收入,免交所得税,而投资收入须交纳25%所得税”的条款,在财税制度和信托法两方面作出调整或修改。 其次,构建秩序良好的公益信托市场,鼓励并吸引社会企业及个人设立公益信托。 再次,从法律层面上确定非公募基金可以设立公益信托。可以有效开发和利用巨额的公益资金,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出台专项实施细则。

  目前公益信托的法律依据仅来自信托法,没有专门的可操作制度。应尽快出台一份公益信托的专项法规、实施细则。 当记者问到对公益信托的发展有什么期望时,翟美卿表示,目前很多人对公益信托不够了解,希望在厘清政策和税收问题后,可以实现非公募基金设立公益信托的愿景,包括政府、金融主管部门、信托机构、慈善组织、媒体都可以宣传、报道,让公益信托理念传播出去。借此,吸引更多企业通过这种低门槛公益形式参与公益,撬动整个社会的潜在能量,形成“滚雪球”式的社会公益效应。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公益信托 低门槛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