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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检察院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2015年05月06日 15:29 | 作者:马莹莹、郑秀松 | 来源:怀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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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化新闻网讯 近年来,洪江市检察院不断增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自觉性,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丰富载体,拓宽渠道,自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是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办理回复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出台了《洪江市检察院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方案》,限期办结涉及具体案件的意见和建议,一时不能办结的,及时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对不属于检察机关解决的问题,认真说明原因,解释清楚。今年,该院向洪江市政协主席会议报告检察工作1次。

  二是主动接受政协“一对一”监督。今年,洪江市政协根据湖南省政协有关要求和做法,成立4个民主监督小组,分别对检察院等4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办理落实政协有关意见、建议、提案情况等方面的工作实行“一对一”的监督。洪江市检察院主动接受和大力配合“一对一”民主监督,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1名党外副检察长,1名洪江市政协常委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抓该院“一对一”民主监督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目前,该院就公诉工作开展情况向市政协民主监督小组作了1次书面报告,同时,该院利用民调工作机会,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向政协委员发送短信200余人次,征求到政协委员的建议2条。

  三是加强日常联络工作。围绕年度重点工作,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召开座谈会,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参与听庭评议,充分听取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近日,该院就文明创建工作邀请洪江市政协到现场视察和指导,该院的检察文化建设得到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以文明创建样板在洪江市加以推介。

  四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向政协委员发证求意见表的形式将政协委员的意见收集整理并加以认真研究,然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将改进后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向委员们及时反馈。

  该院这些措施使检察工作从更深层次、更全角度得到政协的支持和了解,也为政协委员发挥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了便利,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马莹莹、郑秀松)

 

编辑:薛鑫

关键词:洪江市检察院 政协民主监督 政协委员 民主监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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