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寻医·问药>医讯同期声医讯同期声

交通伤害成我国17岁以下儿童第二大伤害致死原因

委员呼吁立法强制推行儿童乘员约束系统

2015年05月08日 18:4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5月8日讯(记者 李木元 实习生 李宏阳)5月7日,记者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国家计生委宣传司四部门在京共同主办的 “道路安全 儿童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中获悉,道路交通伤害已成我国0~17岁儿童伤害致死第二位原因。而会上发布的《中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状况研究报告》显示,超八成的儿童交通事故由机动车违法所致。

  5月4日至10日是第三届联合国全球道路安全周,今年的主题为“儿童和道路安全”。2013年中国妇幼死亡监测系统的数据显示,在中国,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已成为5岁以下儿童的第三大死因,同时是1~4儿童的主要死因。

  《报告》介绍,从2004年到2013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中,虽然20岁以下青少年的伤亡数量稳步下降,但是情况仍不容乐观。根据2013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结果,我国18岁以下少年儿童死亡数达3994人,受伤数达17955人,分别占交通事故伤亡总数的6.82%和8.40%。按照每个家庭有2名儿童估计,平均每天有30个家庭将承受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2013年间,涉及儿童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儿童出行的暑假、星期日以及上午放学时间。伤亡儿童最主要的交通出行方式是步行和乘机动车。

  《报告》指出,机动车违法是导致儿童道路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占涉及儿童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87.09%,而机动车违法导致的儿童死亡人数,占道路交通事故中儿童死亡总人数的91.74%。

  据悉,《报告》由公安部道路安全研究中心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该领域内第一本专业研究报告。《报告》编委会主任之一、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主任王临虹认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国家统一制定的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强制性课程,各地也缺乏长期有效的多部门合作,造成儿童及其家长对避免事故、应对事故和如何逃生缺乏了解,导致儿童作为乘员、行人等身份参与道路交通时,没有普遍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凤杰说,降低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必须采取一些干预措施,比如安装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佩戴自行车头盔;更为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信号标识;改造完善交通道路设施;建立高效、便捷的事故急救系统;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监护人及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等等。

  委员呼吁:

  尽快立法强制推行儿童乘员约束系统

  根据WHO的研究报告,正确使用儿童约束系统,包括儿童安全座椅和儿童安全带,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内1岁及以下儿童70%的死亡率,1~4岁儿童54%的死亡率。“目前,发达国家儿童乘员约束系统的使用比例超过90%,而我国这个比例不足1%。”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国际上许多实践表明,立法是促进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使用的最有效路径。美国的一项研究表明,立法强制使用儿童乘员约束系统后其使用率上升了5%~35%,儿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下降了25%到57%。

  据悉,国际上已有90个国家和地区均对儿童乘员约束系统的使用制定了国家级法律,而我国尚无国家级立法。严卫星呼吁,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尽快通过立法普及儿童乘员约束系统,降低儿童交通事故死亡率。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交通伤害 我国17岁以下儿童 第二大伤害致死原因 儿童乘员约束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