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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何以只有“服务之心”不存“得利之念”
近日,中学新生陆续报到、参加军训,有多位惠安的学生家长致电媒体反映,惠安广海中学在发给新生家长的短信上,强制要求新生交490元办理“翼校通”手表手机业务。校方随后回应,这是个别新生班主任在发送短信时用词不当,让家长产生误会;目前学校已重发短信,明确告知此业务是自愿办理,不存在强制性。(8月26日《泉州晚报》)
对于众多学生家长而言,490元不能算是一笔小费用了。所以,站在“将心比心”的角度,中学班主任居然会把“自愿购买”误写成“需要购买”,这样的“用词不当”,确也有些“让人醉了”。然事已至此,且校方也迅速“闻过则改”,说“不当”便姑且信之了;而我却还有一疑,那490元的手机价格,是否做到了透明公开呢?
“用词不当”或可信,“用价不当”别成疑。据校长介绍,该校有近2000名寄宿生,为解决学生与家长间的沟通需求,同时防止学生因携带手机影响学习,学校从去年开始允许通信运营商进入校园,为学生办理腕表式手机业务。这种手机不能上网,只能拨打指定电话号码。听起来,这种举措倒也可行。但由于今年对入学新生的“强卖嫌疑”,人们自然要问:去年群发短信提示时,学校查过班主任写的是“自愿购买”还是“需要购买”呢?
笔者之所以不依不饶地要翻“旧账”,无非也是猜测在“用词不当”之下,有些家长会把购买这种腕表式手机,当作了孩子入学的“必配装备”。那么,问题也就来了,当初的购机价格,是否也是490元?另外,在学生家长出钱购买时,校方或运营商有没有详细公开了这一价格是怎样定出来的呢?以上问题当然疑出有因,笔者网上检索看到,一些低档的腕表式手机,价格不过在200元上下;那么,找来了一家运营商,近500元的出价,“油水”会不会太过丰厚了些?
老师“用词不当”,手机“用价可明”?学生家长未必不存这样的疑虑,但碍于不想当“出头大哥”得罪学校,则就可能心有不甘,却也只好照价付钱。所以,虽然现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已责成校方迅速进行整改,消除家长误会,可对那些已经购买了学生专用手机者而言,似乎也应允许退机退款。毕竟,腕表式手机网上随便可买,且种类繁多,真要从公平竞争的角度来操作,又岂能在手机用户“花落谁家”的问题上,只听学校给出的“一家之言”?
“入学需买手机”不应只听“用词不当”,更该质疑“用价不明”。唯有如此,也才能真正打消某些学校动辄滥用“学生资源”,有意无意地热衷为学生拿主意、选商家,且留下种种“暗箱操作”的自肥之嫌。由此及彼地联想开来,诸如此类“乐为”学生代选手机运营商、代办银行信用卡的事情,时下可谓层出不穷、俯拾皆是;那么,有关部门难道没有必要好好过问和细查一下,这当中真的只有“服务之心”而不存“得利之念”么?(司马童)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用词不当” 让学生办理“翼校通”手表手机业务 “用价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