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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健康档案”也是城市“幸福档案”

2015年09月06日 11:35 | 作者:张西流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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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底80%的流动人口将有健康档案。为促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应用,北京市卫计委近日印发相关方案,将辖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作为服务对象,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11类基本公共服务项目。(9月4日《北京青年报》)

  北京将面向流动人口,提供11类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其中,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是与流动人口生存和发展休戚相关的重要项目,并与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5类基本公共服务密切相关。众所周知,在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可见,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最大的受益者是农民工群体。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从农村来到城市,为促进城市化的进程和社会经济的繁荣进步作着最艰辛的努力,然而,他们的所得不多,他们的境况不佳。农民工长期处在吃、住条件恶劣,工作劳累的双重压力下,健康难免亮“红灯”,健康意识又比较薄弱,遇到疾病往往“一拖二扛三点药”,一旦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成重病,农民工作为家庭的支柱将难以支撑,就会陷入因病返贫的境地。

  可见,要像关注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样,关注他们的健康。除了给农民工建立健康档案之外,应给农民工进行免费体检,还应组织专家现场为农民工进行健康咨询,长期对农民工提供优惠治疗服务等等。同时,组织医院的专家分析讲解农民工的多发病,向社会宣传这些疾病的发病原因和防治方法。再者,政府和企业应正视农民工的生存现状,改善农民工的生活、工作条件。

  特别是,农民工进健康档案,还要入医疗保险。解决农民工健康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要解决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一方面政府应加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合同和国家法规,履行出资办理医疗保险的义务。另一方面,农民工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自己办理参保手续,农民工个人也应尽缴纳医疗保险的义务。

  总之,农民工的健康档案,也是城市的幸福档案。农民工的健康状况,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尤其是政府和用人单位,要从改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入手,改善农民工的健康状况;要从改善农民工的生产与生活条件入手,改善农民工的健康状况。善待农民工,就是善待城市本身。不要让我们这个城市里最艰辛的贡献者“流汗又流泪”。(张西流)返回光明网首页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民工“健康档案” 流动人口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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