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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温津贴打官司戳痛制度落实软肋

2015年09月06日 15:31 | 作者:朱永华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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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在一些劳动争议案件中不乏向用人单位索要高温津贴的情况。就北京一中院统计的数据来看,近三年该院受理的26件涉及高温津贴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最终获得支持的案件仅有9件,占比34.6%(据9月2日《北京日报》)。

  用人单位对在高温环境下从事工作的员工,依照国家规定标准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仅理所应当,正如用人需要支付报酬一样,也是用人单位应该遵守的基本常识。但最近几年来,因从事高温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少发甚至拒发高温津贴的现象屡屡见诸媒体,甚至诉讼至法院,也会因为举证有限,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很多情况下,更因维权成本与诉求津贴数额的不成比例甚至“倒挂”,或担心维权会受到用人单位刁难等原因,不少人明知权益被侵犯,也不愿轻易走司法途径。更有不少劳动者对高温津贴政策一无所知,用人单位又不主动宣传告知,发与不发,劳动者也不在意,更谈不上依法维权。

 

为高温津贴打官司戳痛制度落实软肋

 

为高温津贴打官司戳痛制度落实软肋

 

  很显然,作为国家出台的每一项行政法规,既是为了有法可依,又不仅仅是为了对簿公堂,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的规范、保障和制约,国家规定的高温岗位津贴,是从事高温岗位员工的一种特殊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显然不是为了让员工与用人单位打官司,遗憾的是包括高温津贴在内,许多涉及劳动者保障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被普遍认真落实,而受到这些法规保护与保障的劳动者,本身与执行落实的用人单位相比又明显属于弱者,在讲证据的法律面前,让弱者从强者手里索取证据,然后再去控告强者,这又能有多大的胜算?因此,涉及高温津贴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的胜诉率低,非但不觉得意外,更是可想而知。

  尽管胜诉比率很低,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劳动者都不从事高温工作或不该享受高温津贴,事实正好相反,即使法官也会相信为高温津贴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的劳动者,不仅真正是在从事高温工作,也更应该享受高温津贴,只是因为举证的差异没有被法院支持而已。反过来说,为应该享受而未能享受高温津贴去与用人单位打官司,这本身就很不正常。他一方面折射出用人单位对国家行政法规和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缺少最基本的敬畏与尊重,更暴露出政府在行政法规政策的落实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到位。应当说,涉及高温津贴等维权诉讼胜诉率高低并不代表什么,因法规政策落实不力所导致的诉讼增多,甚至让劳动者疲于诉讼才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关键。

  行政立法的目的不单纯是为了打官司,更应该强调落实和规范,用人单位不按照国家规定少发和不发高温津贴,本身就已经违法,首先就应该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其查处,通过严厉查处的震慑效应来督促更多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规规定。而诉讼至法院,只是维护法规尊严的最后一道底线,更多需要做的却是在法庭之外,以踏实的作风将各种劳动法规完全落地,以有效的监督来保证用人单位都能够不折不扣的遵守落实和执行各项法规,不能把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都寄希望劳动者本人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这本身既不合理也不公平,为了几百块钱的高温津贴,让劳动者搭进更多诉讼成本,去做胜负未卜且得不偿失的博弈,这不仅是对劳动者的另一种不尊重,更会对法规的严肃性甚至对法院裁决的公正性降低信心。这样的官司输赢胜负,既没有实际意义更有伤法规尊严,戳痛的恰恰是制度落实的软肋。(朱永华)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高温津贴 打官司 制度落实软肋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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