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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拍男童裸照不能止于批评与鞭笞
最近,河南洛阳偃师某幼儿园一组照片引起了家长的不满,照片中十几个没穿衣服的男孩摆出很多造型。家长说老师不应该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照片发到网上,甚至指责老师变态。老师很委屈,说当时是讲解性教育和做人的道理,没有恶意。学校负责人已向家长道歉。(10月20日《法制晚报》)
幼儿园的老师让男童拍裸照,并摆出各种各样的造型,瞬间让舆论沸腾,也引发家长们极大的质疑,而当事老师则坦言自己很委屈,称当时只是为了给男童们讲解性教育和做人的道理,并没有什么恶意,之后觉得孩子们这样很可爱就上传到网络上。事情的真相是不是这样呢?仍然有待更多细节的披露以及监管部门的介入。但可以肯定的是,老师给男童拍裸照本身就是不妥当的,而将其晒于网络上,更是第二次行为失范了。
众所周知,每一个人都有隐私权,男童自然也不会例外。虽然他们或许还不懂什么叫隐私权,但这种权利同样是神圣不可剥夺的。而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这就是说,保护男童的隐私,不仅是一种社会共识,也是一种法律规定,这名教师的做法,不仅是违背道德的举动,还有违反法律的嫌疑。而这样的老师是通过什么途径进入教师队伍的,选拔考核机制何在?同样值得追问。
事实上,在外国若是发生这样的事情,肯定是要入刑的。比如在美国,制作和传播儿童裸体照片和视频很可能涉嫌儿童色情罪而被逮捕;比如德国,去年4月推出新的法规,对未经授权拍摄和传播儿童裸照者予以惩罚,制作裸照者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或者给予罚款,传播裸照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或罚款……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于当前的这名老师,无论是开除出教师队伍,甚至是入刑,都是不过分的。
当然,对于这样的事情,除了追责之外,还有一个环节值得重视,那就是反思。性教育对任何一名学生而言,都是很有必要的,而我国在这一方面,也的确存在极大的短板。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名老师说自己是在开展性教育,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一个摆在眼前的尴尬事实是:什么是性教育?性教育应该以怎样的方式进行?这在我国,似乎仍然是知识盲区。也源于这,让这名老师为自己的失当找到了钻空子的机会。
因而,对于老师给男童拍裸照一事,便不能止于批评与鞭笞,而应有更加深入的思考。比如,我国的性教育,应该出台系统性的章程,让性教育有规可循,而不能让一些非法行为拿性教育当挡箭牌;比如要严格教师准入机制,除了教育学、心理学之外,与教育相关的法律课也应及时补上;再比如,对于违反法律的老师,要加大出发力度……唯有这多项并举,才是审视给男童拍裸照一事的终点。不然,类似事件还会继续上演,孩子还会是老师无知的牺牲品。(杨燕明)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拍男童裸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