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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11米公交连撞多车致1死 因避让急停电动车

2016年01月28日 10:39 | 来源:人民政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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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核实,该公交车为2014年10月份入户的11.38米长公共汽车,驾驶员赵某从事公交驾驶工作3.5年时间,事故发生时GPS显示公交车的速度为25公里/小时。同时,送医院检查的3名人员中,有2人检查结果正常,另1人正在等最终检查结果。


南宁公交连撞多车致1死3伤疑避让急停电单车所致

事故现场。


广西南宁交通运输局27日傍晚披露说,当天中午发生的公交车连撞多车致1死3伤事故,司机从事公交驾驶工作3年半,事发时车速为25公里/小时。而司机称,他是为避让一辆急停的电单车才导致这起事故。

南宁交通运输局介绍,1月27日13时20分左右,南宁白马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驾驶员赵某,在驾驶33路公交车行驶至大学路大学西耐路口时,车辆与4辆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后,车头骑上绿化带并碰撞到绿化树,造成公交车与4辆电动自行车不同程度损坏,1人死亡、3人轻度受伤送医院检查的事故。

据该公交车司机向其公司高层回忆,当时该路段电单车很多,且电单车不断超车穿行于公交车前方。事发时,公交车前方一辆驾驶电单车的女子突然停车,他采取避让措施,但还是撞上了该电单车,公交车失控后撞到绿化带的树木才停下来。

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事故救援,并督促南宁白马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做好事故的现场处置及善后工作。经核实,该公交车为2014年10月份入户的11.38米长公共汽车,驾驶员赵某从事公交驾驶工作3.5年时间,事故发生时GPS显示公交车的速度为25公里/小时。同时,送医院检查的3名人员中,有2人检查结果正常,另1人正在等最终检查结果。

事故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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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在距右侧道路边缘1.5米的范围内行驶; 

(二)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三)电动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8周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 

(四)电动车驾驶人不得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醉酒驾驶; 

(五)电动车必须悬挂编号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牌照; 

(六)电动车可以搭乘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止搭乘超过12周岁的人员。


编辑:杨岚

关键词:南宁11米公交连撞多车 因避让急停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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