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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浠水县政协副主席公款吃喝

2016年02月14日 10:21 | 作者:梁建强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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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2月11日专电(记者 梁建强)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10日晚公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6名涉事党员干部受到处分。

通报显示:湖北省浠水县政协副主席徐建国,违规公款报销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英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肖宇,违规套取资金用于该单位送礼和其他违规支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浠水县滨江原种场党委书记、场长潘自华,违规收受烟酒礼品、报销个人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红安县农业局土肥站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送礼,公款报销烟酒费用,该站原站长祁大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田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锦波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并收受礼金,且对其分管下属违规收受升学礼金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梅县蔡山镇东保村违规公款送礼,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双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咸宁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多名干部受处分

咸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 咸宁市咸安区物价局违规公款接待,办公室副主任徐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赤壁市中伙铺镇镇政府违规公款接待,将接待费虚列为项目支出,镇党委委员、妇联主任舒元秀被诫勉谈话,该镇党政办主任兼报账员周晓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 通城县马港镇政府违规公款接待,副镇长万辉虎被工作约谈,该镇党政办副主任熊德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崇阳县林业局职工谢正良,崇阳县森林公安局干警沈华斌、柳雄杰违规公款吃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通山县社保局退管服务股股长艾有志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恩施通报29起违规案件 33人公款吃喝旅游收礼受处分

一、 公款吃喝、违规接待问题

1、 咸丰县人社局干部丁勇光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茶叶等土特产,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恩施市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顺军公款同城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鹤峰县中营镇卫生院院长周阳民,在担任太平镇卫生院院长期间,违规公款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利川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锡盛,多次超标准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宣恩县疾控中心副主任黄泽康,工作日午餐饮酒,超标准购买酒水,违规报销司机违章罚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 巴东县银路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银路公司党支部书记杨波,多次违规用公款开支香烟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 建始县国土资源局产权股股长方兴,在担任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违规使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接待,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8、 来凤县三胡乡金桥村党支部书记杨云贵,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 公款旅游问题

9、 利川市汪营镇貊坵村党支部书记徐大发,村委会主任罗前胜,汪营镇政府干部李红艳,违规参与公款旅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 利川市汪营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园区办主任黄权,在担任白果工作站书记期间,违规在貊坵村委会报销生活费,违规参与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 宣恩县万寨乡福利院院长王顺才,安排职工公款旅游,单位收入不纳入财政监管,公款私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 利川市都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明,在担任毛坝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组织职工公款旅游,并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接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典型案件

13、 巴东县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安双,在分管机关工作期间,明知县旅游局向企业借用车辆作为公车,但未认真履职予以纠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 巴东县绿葱坡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谭大彦,在分管机关工作期间,明知镇政府从镇劳保服务中心借用车辆作为公车,但未认真履职予以纠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5、 鹤峰县五里乡党政办主任覃道康,未按规定将公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导致公车被损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 咸丰县朝阳寺镇工业和民营经济办公室主任陈江,两次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17、 鹤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贾长胜、容美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羿继刚,擅自批准用公款补贴单位职工函授学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8、 建始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县铁路办主任钱兴斌,县铁路办副主任张炼红,违规发放津补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9、 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原党委书记刘红兵,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置车辆,且单位招待费不降反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 利川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家炳,违规发放加班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1、 宣恩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俊,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 建始县长梁乡农村福利院院长向道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出售公车,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五、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23、 巴东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李学锋,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24、 来凤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杨坤军,在担任三胡乡党委组织委员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5、 咸丰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严志超,在抽调至县“两违”办工作期间,违规收受违建户红包和接受吃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6、 巴东县地税局公务员谭大润,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7、 来凤县绿水镇大堰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正坤,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8、 咸丰县清坪镇财经所工作人员曾庆高,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9、 巴东县官渡口镇水獭坪村村委会主任邱永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随州通报2起违规案件:广水一所长组织公款旅游

1、 广水市十里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罗永华,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公款到黄山、庐山等地旅游,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 随县尚市镇南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梁峰用村集体资金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薛鑫

关键词:湖北省浠水县政协 公款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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