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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协支招民营科技企业“破题”

出台“18条”力促民营经济科技创新

2016年02月15日 10:18 | 作者:雷蕾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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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济南2月15日电(记者 雷蕾)“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整体环境有待优化,在制度保障、创新平台、服务支撑等方面,以及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建议建立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并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加以扶持。”去年9月下旬,山东省政协委员徐超丽参加了省政协“推动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对口协商会。让她惊喜的是,3个多月后,她和与会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竟然被省科技厅全部吸收采纳,并转化成了助推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的“十八条”。

这个助推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的“十八条”,便是山东省科技厅前不久根据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关于推动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的对口协商报告》所提意见建议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的有关意见》。

在山东,民营企业已超过企业总数的98%,民营经济总量占到全省经济的大半壁江山。支持推动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对于助推山东经济“转调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于去年8月至9月,就“推动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开展对口协商。

“这次对口协商,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着重就产业结构、政策环境、配套措施、资源整合等问题进行充分调研,全面了解我省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问题。”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张洪涛介绍说。据悉,去年8月中下旬,时任省政协副主席王新陆带领委员赴黑龙江、吉林两省学习考察;9月中旬,赴烟台、威海等市进行实地调研。

去年9月25日,省政协就“推动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召开对口协商会。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还与委员、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在当时参会的企业家代表中,来自山东佳泽睿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绍辉,被推荐为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旁听群众代表。

综合调研和协商情况,经过汇总梳理、反复讨论修改,省政协最终形成了《关于推动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的对口协商报告》。围绕制约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难点问题,报告从构建保障体系、优化生态环境、提高协同创新水平、强化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等方面,勾勒全省民营科技企业破题融冰的方向。省政协主席刘伟、副省长王书坚分别作出批示。“在深入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围绕支持全省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制定了18项具体措施。”省科技厅厅长刘为民说。

“仿效美国鼓励风险投资的措施,探索建立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和引导基金,对风险投资免征或减征税,建立金融机构网,专门为技术风险大的高科技民营企业提供风险创业投资。”这是协商报告中,徐超丽的建议经吸纳借鉴后的描述。对应到《意见》中的14条和17条:发挥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合作,共同设立天使基金、种子基金,为民营小微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渠道;建立民营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以“创新券”形式为民营企业共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给予费用补助,这项亮点工作引起了委员的关注。“很好解决了民营企业科研条件较差、仪器设备不足的问题。”省政协委员徐茂波说,应充分发挥“创新券”的积极作用,不仅仅限于仪器设备。基于此,《意见》扩大了民营科技型小微企业享受“创新券”补助的范围,将接受科技服务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等方面纳入进来。

在调研时,委员们发现,民营科技企业在县级层面并不太被支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因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待遇很难享受。“还是跟认识问题有关。”刘为民说。这次,《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民营科技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按照有关标准,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无创新不成活。山东省出台的18项举措既具体又实际,必将使更多的民营科技企业享受到政府推出的政策红利。”徐超丽说,正如协商报告中所建议的,在完善机制、创新环境、加强服务的同时,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普及,提高地方和企业的政策认知度。只有让广大民营科技企业了解信息、用好政策,才能主动作为,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希望以18项举措为代表的助推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的政策红包,能切切实实壮大山东省民营经济凤凰涅槃、走在前列的底气。”

编辑:薛鑫

关键词:山东省政协 民营企业 民营经济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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