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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合法合规 还要群众满意

高美琴委员为完善城管执法体制开“良方”

2016年03月03日 09:54 | 作者:孙金诚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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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在我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城管执法队伍已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近年来,随着一些“城管暴力执法”事件的出现,让这支执法队伍屡屡面临困境,一方面,城管执法工作无法可依,导致执法处罚力度弱化。另一方面,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差、威信低,不易被广大市民群众认可。

如何让城管执法走出“信任危机”,使之既合法合规,又让群众满意?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高美琴就提交了提案,呼吁“完善城管执法体制”。

在高美琴看来,当前我国城管执法之所以常常陷入“主体不明,边界不清”的困境,是因为现行城管执法体制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立法上缺少顶层设计,没有形成从国家到地方的多层次城管综合执法队伍体系,各地城管机构设置五花八门,队伍参差不齐、职能界限不清,明显处于各城市各自为政的散乱状态。”

“城管机构、队伍建设不规范,导致一些‘暴力执法’事件发生。”高美琴表示,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城市的城管执法局应属于政府组成部门,其工作人员应为公务员。但时至今日,不少城市的城管执法人员还是事业编制。“根据行政处罚法等规定,事业编制人员行使执法权有违法之虞,这使城管执法广受诟病。而由事业编制人员组成的城管部门,其执法权威性也存在欠缺之处。”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城管执法人员达45.5万人,其中在职人员23.4万人,辅助人员22.1万人。

“另外,城管执法权限不断扩张,城管执法严苛性随之增强,也造成社会对城管的负面心理导向。”高美琴坦率地说,她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把其他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都交给城管,出现了“城管是个筐,啥都往里装”的怪现象。“再加上一线执法人员多是社会招收的协管人员,在专业素质方面比较弱,于是就导致了群众对城管的印象不好。”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依法治国的当下,完善城管执法体制势在必行。”为此,高美琴开出三剂“药方”: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国家应成立专门机构,统筹、规划、协调全国城管执法工作。”二是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划和政策,依法明确城管执法职权范围,形成完备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法规体系,“在相关法律制定后,依此对现行的政策法规进行系统的清理规范,尽量消除法律规范相互冲突的现象,为城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合法依据。”三是鼓励社会各界、舆论媒体等积极参与,改善社会舆论环境,在曝光城管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也应更多地正面宣传城管执法工作和队伍,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编辑:薛鑫

关键词:高美琴委员 完善城管执法体制 城市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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