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6全国两会专题报道>评论 评论
慈善与网络需要法治“黏合剂”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慈善法草案提交审议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其中,尤以关于网络募捐的规定最受关注。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阚珂指出,“近年来,通过网络发布的爱心募捐或个人求助越来越多,亟待通过立法进行规范”。的确,网络的发达尤其是自媒体的普及,让个人通过网络募捐变成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某些别有用心者便借此大作文章,一些令人真假难辨的讯息在网络上神出鬼没,有时候让爱心很受伤。对此,慈善法草案作了禁止性规定。
尽管如此,慈善法草案依然对网络表现出了一定的包容。比如,草案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其实,从郭美美事件开始,慈善与网络之间就开始呈现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网络使慈善发展中存在的某些问题暴露出来,反过来网络又被人利用,以慈善之名行聚敛之实。一路跌跌撞撞走来,网络与慈善的关系已经到了亟须全方位实现法治化的重要时刻。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真正的慈善应该是一种惠及他人、救济众生的至善之举。既然慈善的主旨在于利他,那么迅速及时的信息传播对慈善就显得非常重要,雪中送炭才能让慈善的功用最大化,而在这方面,又有谁能比网络做得更好呢?反过来看,如果网络慈善信息传播偏离法治轨道,对慈善事业的伤害也是前所未有的。除此之外,慈善法草案中对于信息公开作了专章规定,不断推进慈善事业阳光化,还有哪一种方式比网络更给力呢?网络不仅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也更利于监督慈善事业发展。
今后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应该是在法治框架下不断实现与网络的有机融合。此次慈善法草案中与网络有关的一系列规定,必将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在谈到网络募捐时表示,“我赞成有所限制,如果放开也应当根据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逐步放开”。诚如斯言,对于网络与慈善的结合应该进行综合考量,相关法律制度设计更应该立足于长远。无论是慈善信息传播还是慈善信息公开,其核心主旨在于确保信息真实全面,要实现这一目标,单靠一部慈善法恐怕还不够,人们应该以更加宽容的心态看待慈善法的问世,以更加积极乐观的态度展望慈善与网络的未来。 (杜 晓)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慈善法 网络 募捐 两会



贵阳机场冬日为客机除冰 保证飞行安全
保加利亚古城欢庆“中国年”
河北塞罕坝出现日晕景观
尼尼斯托高票连任芬兰总统
第30届非盟首脑会议在埃塞俄比亚开幕
保加利亚举办国际面具节
叙政府代表表示反对由美国等五国提出的和解方案
洪都拉斯首位连任总统宣誓就职
法蒂玛·马合木提
王召明
王霞
辜胜阻
聂震宁
钱学明
孟青录
郭晋云
许进
李健
覺醒法師
吕凤鼎
贺铿
金曼
黄维义
关牧村
陈华
陈景秋
秦百兰
张自立
郭松海
李兰
房兴耀
池慧
柳斌杰
曹义孙
毛新宇
詹国枢
朱永新
张晓梅
焦加良
张连起
龙墨
王名
何水法
李延生
巩汉林
李胜素
施杰
王亚非
艾克拜尔·米吉提
姚爱兴
贾宝兰
谢卫
汤素兰
黄信阳
张其成
潘鲁生
冯丹藜
艾克拜尔·米吉提
袁熙坤
毛新宇
学诚法师
宗立成
梁凤仪
施 杰
张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