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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天慧委员:应将性别歧视类标签应纳入新闻报道禁用语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奚冬琪)“男女平等国策贯彻落实这么多年,但一些影视作品还在沿袭女性刻板、错误的形象塑造,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洪天慧提案建议:中宣部、文化部和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在加强传媒监管中要体现性别平等理念。
洪天慧建议,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完善媒体监管政策过程中,应制定促进性别平等的具体措施。在制定和完善媒介监管政策和工作程序时,增加性别平等的评价标准,吸纳体现性别平等的相关指标,把是否存在性别偏见和歧视纳入其中,加强对公共文化产品性别平等的舆情监测;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和评估,提出甄别性别歧视的指标,使媒体报道有政策可依,守住法规政策的底线。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两会 洪天慧委员 性别歧视类标签 新闻报道禁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