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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论”刷新贪官“雷语词典”

2016年03月14日 15:47 | 作者:侯文学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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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高院披露了一份判决书,广东省粮食局原副局长骆裕根(曾任广东梅县县委书记)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终审获刑12年。在一宗土地交易过程中,骆裕根及时任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处处长危金峰(后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利用公权力,让企业吃了哑巴亏。在得知华银集团董事长陈某不愿意做这笔赔本买卖时,骆裕根很生气地说,“我们给了他一大筐花生,现在就拿回一两个,他居然也不愿意”。(3月13日信息时报)

骆裕根的“花生论”说得既形象又“经典”,但却使贪官曲扭的心理暴露无遗。

“花生论”暴露出贪官的哪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理呢?首先是以恩赐者自居心理。本来,政府以招拍挂的方式出卖土地,以招投标的形式让企业获得工程项目,完全属于市场交易行为,尽管企业可以从中获取可观的利润,但并非是政府的一种恩赐。骆裕根称“我们给了他一大筐花生”,显然是以恩人自居,颇为荒谬。其次是从企业获得好处理所当然心理。骆裕根把“拿回一两个(花生)”,看作很正常。这正如一些贪官被查后在忏悔书中所说的那样,“当时收钱时曾认为,我让老板获得项目赚了那么多钱,孝敬我一点还不应该吗?”此外是把原则不当回事儿心理。官员的头脑里一旦充斥人情和金钱,党性原则、是非曲直便丢到了脑后。本来,危金峰作为公职人员,成立公司、倒卖土地是违法违纪行为,作为县委书记的骆裕根,非但不抵制,反而为其大开绿灯。结果,在骆裕根的干预下,华银集团以650.7万元的低价将华银新区1+2地块转让给危金峰的新都公司,而那幅土地当时的市场实际价格为1673.464万元,造成华银集团经济损失1022.764万元。此后,危金峰又以人民币2300万元的价格出让,空手套白狼获利1600多万元,骆裕根则从危金峰那里得到50万元的“好处费”。由此看来,骆裕根的“花生论”,说到底还是为自己谋取非法之财寻找理论根据。

骆裕根的“花生论”尽管十分荒谬,但也不乏捧场者。为了让华银集团董事长陈某将现有土地分一块卖给危金峰,骆裕根指派梅县副县长温某和国土局局长谢某做陈某的工作,陈某对此很生气,温某于是做他的工作说,“书记的话一定要听”。显然,无论那位温副县长也好,还是那位谢局长也好,对骆裕根言听计从,大概主要是畏惧“一把手”的权力,但可能同样对“花生论”表示认同。

反腐败斗争是一场错综复杂的较量,贪官们以散布谬论混淆视听更增添了这种复杂性。诸如,“不收钱会被人耻笑为神经不正常”、“不花钱当个小科长叫我看看,真有那本事,我喊他大爷”、“当干部就是为了搞点钱”等等。骆裕根的“花生论”,又为贪官“雷语词典”增加新内容。然而,骆裕根、危金峰正是由于吃了不该吃的“花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也为廉政课堂提供了一个典型的反面案例。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花生论”“雷语词典”骆裕根 贪污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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