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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慈善进步指数 京沪苏浙粤连续3年稳居前五

2016年03月29日 14:00 | 作者:张艳玲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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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和深圳国际公益学院联合发布的“中国慈善进步指数”在北京发布。2012年至2014年的中国慈善指数研究结果显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连续三年稳居前五位。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指出,中国慈善进步指数包括政策环境、组织发展、贡献影响和社会参与等四个参数。发布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旨在对各省市区慈善政策的制定实施和慈善事业发展水平作出全面、客观、系统、持续的评价,对全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趋势作出准确判断,以推动全国慈善政策创新,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京沪苏浙粤连续三年稳居前五位

2014年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宁夏、山东、重庆、湖南和福建。其中,东部地区有7个省份,西部地区有2个省份,中部地区有1个省份。

2013年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江苏、广东、浙江、上海、宁夏、辽宁、重庆、山东和福建。

2012年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宁夏、山东、辽宁、重庆和天津。

其中,北京在组织发展、贡献影响和社会参与三个方面优势突出,连续3年慈善进步指数排名居首位。江苏在政策环境、组织发展、贡献影响和社会参与等四个方面具有综合性、均衡性的发展优势。

省级慈善政策创新度:江苏等5省连续3年进前十

2012年-2014年,江苏、宁夏、上海、湖南和陕西连续3年排在省级慈善政策创新度的前十位。

2014年,省级慈善政策创新度排名前十位的分别是:宁夏、江苏、上海、浙江、湖南、陕西、河北、内蒙古、福建、江西和贵州。

2013年,省级慈善政策创新度排名前十位的分别是:江苏、宁夏、陕西、河北、湖南、上海、广东、浙江、福建、云南。

2012年,省级慈善政策创新度排名前十位的分别是:江苏、宁夏、上海、广东、湖南、海南、陕西、吉林、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四川,其中黑龙江、浙江和四川并列第十。

东部地区慈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从2012年-2014年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排名中可见,东部地区慈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在连续3年进入中国慈善进步指数排名前十的8个省份中,东部地区占6个,西部地区占2个。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省份在慈善指数排名中更为稳定。

另外,2012年-2014年,宁夏、贵州、云南、四川和湖南等5个省份慈善指数排名连续3年超过人均GDP排名5个及以上位次,表明这些省份慈善事业走在经济发展前面,其中有4个是西部省份。

慈善事业呈良性发展态势

从2012年-2014年中国慈善进步指数二级指标测算结果看,慈善事业整体呈现良性发展态势。各地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系列政策,制定慈善法规,使我国慈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其中,江苏与宁夏引领地方慈善法规建设,上海在募捐政策、慈善对经济贡献方面较为突出。广东政策创新突出,大额捐赠引领全国,在全国首先推行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服务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4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和下放非公墓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开拓与创新力强。浙江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方面排名靠前,吉林等省率先探索社会组织行政审批权下放,陕西等省份志愿服务政策创新走在前列。

相信随着《慈善法》的实施,慈善事业将持续健康发展,地方慈善政策将竞相创制,慈善组织将持续高速增长,慈善对经济社会的贡献会更加凸显。


编辑:阮浩冉

关键词:慈善 指数 中国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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