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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北京市委建议完善首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建设

给互联网金融发展系上“安全带”

2016年04月06日 08:49 | 作者:汪俞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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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是首都,规范辖区内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对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来说十分必要。”农工党北京市委日前呼吁,尽快出台《北京市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首都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有序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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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迅猛扩张,许多问题也随之暴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介绍,截至2015年6月30日,首都互联网金融企业近500家,其中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约57家,占全国的21.19%;P2P网络借贷平台企业约219家,占全国的8.04%。

“‘爆炸式’的发展让首都互联网金融出现不少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混业经营是主要问题之一。”农工党北京市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本质属性是中介服务机构,然而在现实中,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夹杂销售理财产品,网售理财产品平台担负着支付和放贷重任,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乱局面,看似一片繁荣,一旦资金链断裂,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破坏首都社会和经济的稳定。

此外,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管理同样存在风险。“备付金”是指消费者向电子商户支付货款而商品货物尚未运抵消费者手中,这种“时间差”所形成的第三方平台掌控资金,又称为“在途资金”。“管理‘备付金’的风险有两个方面,一是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二是资金被占用乱投资的风险。”该负责人表示。

针对首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农工党北京市委建议,严格按照互联网金融业务属性,实施分业经营和混业监管。可以按照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网售理财产品四大模块的业务性质,开展细分市场经营。监管上,按照目前国务院的分工,人民银行负责出台第三方支付领域监管政策,银监会负责出台P2P网络借贷领域监管政策,证监会负责出台股权众筹领域监管政策,保监会负责出台网售理财产品领域监管政策。

互联网金融企业如果“行为不轨”,应该将其纳入“黑名单”。农工党北京市委建议,由市金融局牵头,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不良经营行为纳入首都征信系统,进入“黑名单”管理,直接影响他们的工商核准、税负多寡、授信融资等。同时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让P2P网络借贷平台还原其价值本貌,让股权众筹平台成为中小企业融资乐园。

当前,以支付宝等“宝宝们”为主体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平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在农工党北京市委看来,让网售金融理财产品平台助推普惠金融发展壮大,应该积极推动理财产品的登记备案制度,监控消费者投资渠道,引导消费者购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农工党 北京市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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