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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款“孝”母 实为大不孝

2016年06月12日 16:14 | 作者:犁一平 |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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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导的签批,附件上备注写的是“母亲看病”!安徽滁州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对全椒县六镇镇巡察期间,发现这样一张特殊的发票。经仔细核对,确认系六镇镇财政所所长李义龙违规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3600元租车费用。(6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有孝心值得肯定,然而,孝心与贪污腐败势不两立、格格不入。党员干部用公款“孝”母,不仅是违法乱纪,更是对“孝”的亵渎。“孝”是发自内心的忠实情感,它是纯洁的,拒绝任何动机不纯的行为;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孝”决不能与“贪”字沾上边。自古“忠”“孝”不分家,一个孝敬父母的人,理当忠于国家和人民,精忠报国,决不背叛。当党员干部用公款“孝”母时,就是一种“监守自盗”行为,随即背叛了国家和人民,也背叛了自己的信仰,愧对人民,也愧对母亲。李义龙这种行为可以说是一种“大不孝”,可他却自认为自己有“孝心”,真是荒唐透顶。但愿这一案例能成为有效的警示,警醒后来的党员干部切莫再重蹈覆辙,以“孝”为名,亵渎“孝心”,更毁了自己。(犁一平)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李义龙 违规报销 母亲看病 发票 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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