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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鸟案”第三季只不过回到原点
作为“大学生掏鸟案”被告人的父亲,不久前闫爱民到检察院自首,称其向办案人员行过贿赂,但没人再理会他。至此,案件第一季和第二季结束,目前迎来第三季。记者发现,两被告人虽有违法行为,但司法机关疑似存在案发现场造假、掏鸟数量与事实不符、“钓鱼执法”等违规办案行为。7月1日,律师和闫爱民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方已登记。(7月3日澎湃新闻)
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司法的灵魂,是人民群众感知法治建设的一把尺子。因此,司法机关必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反观“掏鸟案”,从第一季“量刑过重”的争议,到第二季“行贿案”的出现,再到今天剧情的再度反转,社会民众感受到的不是司法的公平正义,而是没完没了的争议和质疑。
其实,案件第三季只不过回到了原点,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早在一审时,在被告人捕猎燕隼的数量以及案发现场的认定上就存在异议,律师认为凭借口供与未证真假的照片不能作为定罪依据;二审时,律师又提出了强烈异议,认为“该案的鉴定书缺乏客观真实性,依法不应采信”,因为鉴定机构并未实地看鸟。可惜,法院并未采信律师意见,此话题也就此打住。
除作案地点和掏鸟数量存在明显的疑点外,闫爱民的“主动自首行贿”行为以及疑似存在的“钓鱼执法”,无疑是促使案件发回重审的又一重要条件,而且还要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但近两个月来,闫爱民的自首除引发舆论热议外,案件本身丝毫没受影响,检方竟劝闫爱民“别闹了”。在整个案件中,公检法相关办案人员有没有受贿行为以及该承担什么责任是绕不过去的“必答题”。
“掏鸟案”不断反转,舆论汹涌澎湃,给全社会上了一堂沉重的普法课,且至今仍未画上句号。不得不说,普法课的沉重代价不能仅仅让两个普通的年轻人和两个普通的家庭来承担,否则司法公平正义将大打折扣。如今,两个年轻人身陷囹圄,两个家庭发生巨变,疑点重重的“掏鸟案”是否重审、何时重审,以及司法公平正义何时才能真正彰显,我们拭目以待。(陈广江)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掏鸟案 第三季 反转 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