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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月度协商会聚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打破藩篱从均等基本公共服务开始

2016年07月07日 08:41 | 作者:毛丽萍 焦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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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的农民工不愿‘农转非’,你怎么看?”“如何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在一定阶段将加剧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阻力来自哪些因素?”……日前,一则《诚邀网友共议户籍制度改革》的网络热帖,得到众多网友的呼应。对于调查表设置的四大类问题,16个小问题,截至6月21日湖北省政协月度协商座谈会召开时,有近3万人次关注、投票。这也是湖北省政协在第四次月度协商会将协商民主平台延伸到互联网,加强与社会民众协商互动的初步探索尝试。


为何户籍制度改革调查能引起网友广泛关注?省政协主席张昌尔认为:“户籍制度改革不是简单的户口迁移,核心是改革附着在户口上的城乡二元结构和资源利益分配,关键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了,农民才算真正享受同城化待遇。”

然而,推进城乡一体化并不如想象中顺利。协商会前,省政协主席张昌尔、副主席刘善桥带队调研了解到,由于城乡“二元化”壁垒未完全打破,农民面临进退两难的抉择。湖北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存在“推不动”、“进不来”、“不愿来”和“留不住”等问题。

南漳县是湖北省推进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较好的地区,县政府从“购房、投资经商、流动人口、社保时间”制定了“四个零门槛”,鼓励农村人口到小城镇落户。“一年多过去,政策的‘磁铁’效益并未显现,户籍人口增长依然缓慢。”南漳县政协副主席陈明远表示,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是第一道门槛,社区接收证明是第二道门槛,进城落户门槛多制约着农民进城落户的脚步。

“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民和非农作为隐形标签依然存在。”湖北省致公党成员王时晖说,湖北虽将农村、城镇人口性质统称为“居民”,而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就业、低保、招生、损害赔偿等大政策没有同步跟进,相关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依然要区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户口。

“对于农民而言,他宁愿以农民身份来享受之前土地置换补偿、农村中考加分、土地承包等‘独有’利益。”王时晖认为。

问题倒逼思考。会上,委员们纷纷围绕如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献计献策。

“取消按身份进行利益分配的隐性‘二元制’政策,实行统一政策。”王时晖提出,解除农业转移人口对土地的依赖,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土地承包权流转平台建设,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机制,促进土地流转,使土地升值,保障农民的利益。

“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成本约13万元,以此估算,每年转移100万人约需1300亿元,这是一笔庞大的开支。”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刘安民建议,各地政府及财政部门应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应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等,解决好投入不足的问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城乡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石智雷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应从上往下加压,加大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力度,打破现有利益格局。

“要抓住劳动力转移契机,撑起湖北发展新的黄金2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城乡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石智雷说,每年将有1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户口人员进城落户,这对湖北来说正是一个新的机遇。

“武汉是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围绕户籍制度改革,武汉市目前正在推进建立积分落户制度。”省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常务副主席李传德认为:应增加居民证含金量,持有享受与武汉市户籍人员同等公共服务,减少户口的福利功能,在市民待遇认定中不以户口作为前置条件;准确把握人口现状的存量和增量,做到“三宽三严”,比“北上广深”稍宽、比其他城市稍严,三环线以外稍宽、三环线以内稍严,高素质人口稍宽,一般人口稍严。

副省长曾欣对省政协月度协商的方式给予肯定:“今天政府部门来了6家,我认为这不够,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都来听听。”他表示,政府部门将认真听取吸纳协商会意见建议,强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确保“十三五”期间每年转移100万农业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到城镇落户,完成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提升1.5%的硬任务。(记者 毛丽萍 见习记者 焦阳)

编辑:薛鑫

关键词:湖北省政协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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