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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何时让农业生产“保险”

2016年08月16日 14:21 | 作者:李木元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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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和气候密切相关,农民最怕的就是遭受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特别是在成立合作社、扩大种植规模后,我更担心这个问题。要是有个农业保险多好啊!”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杰地丰华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靳宗祥对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愿望。

可是几年来,他的这个愿望一直没有实现。

“农业保险很复杂,涉及的问题很多。目前在滦南县,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愿意设立农业险种。”滦南县政协副主席兼倴城镇党委书记孙建立表示。

问题复杂在哪儿?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许皞做了一些分析:一个是我国自然灾害频发,每年都有较大面积的农作物受灾,赔付风险大;一个是我国农村仍然以一家一户为主的分散型生产方式为主,作物品种多,不同季节、不同时期遭受不同灾害,作物受损的程度、赔付的标准难以厘定;另一个是我国幅员辽阔,农村普遍存在山高坡陡地少、农户居住分散和土地碎片化的特点,到村入户工作量大,涉农保险难以做实。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太愿意设立更多的农业保险品种。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已开始重视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并在部分地区试点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以重庆为例,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农业保险投保保额134.78亿元,参保农户105.18万户(次),已决赔款1.16亿元,未决赔款4333.79万元,受益农户17.46万户(次),有效化解和降低了灾害损失,保护了农民种植(养殖)的积极性。

不过许皞表示,从全国来讲,我国农业保险普遍存在保险体系不健全,理赔不及时不规范,产品结构单一,地方性效益农业无法投保等问题。

“已有的一些保险品种赔付标准也较低,削弱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孙建立表示,目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金额系2007年制定的标准,这么多年过去了难以体现种植养殖成本。以水稻种植为例,每亩水稻投入需300~400元,生产条件差的约需450元。而政策规定的最高赔付标准为每亩300元,明显偏低。

西方国家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开始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截至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农业保险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又面临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等重任,亟须建立并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许皞建议,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促进种植养殖业发展壮大。一是开展地方特色险种试点,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二是探索新型投保主体。在投保上优先推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业保险,以实现集中投保、集中理赔、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时,引导散户(农户)以小组为单位,整体打包投保,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

还应该整保险金额和理赔标准,提高农民投保积极性,比如研究制定新的涉农保险政策,在理赔上应依据种植养殖的生长周期和规律,取消或降低免赔率、降低起保标准。同时,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及粮价变化做相应调整,将水稻赔付标准由每亩300元提高到每亩450~500元。

孙建立认为,应该建立国家、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风险分担机制,将政府补贴保险公司改为直补农户,将农户、龙头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自缴部分改为全额缴纳保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在今年全国两会提案中呼吁,充分发挥保险功能,助推精准扶贫。他建议进一步加大推广农村银保互动机制,确农业保险保单质押的法律属性,激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链。在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农村地区复制推广“农户+财政+保险+银行”模式,面向贫困群体提供免担保、免抵押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编辑:曾珂

关键词:农业保险 农业生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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