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治理城市光污染应当意识先行一步
夜幕降临,摩天大楼灯火璀璨,街边店铺霓虹广告流光溢彩。“不夜”的明亮城市诉说着繁荣的同时,也暗藏隐忧:灯光之下,无法再看见璀璨的星空,超亮的户外广告牌带来的光辐射,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小的危害。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光污染问题仍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与治理。(8月15日《经济参考报》)
光污染,一种真实性存在但又被人们忽视的新型环境污染源,在国际通行的标准上,光污染具有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污染等同的地位,并亟待得到有效治理。光污染所带来的危害性,除了让居于城市中的人“看不到头顶的星空”外,也会带来大量的经济损失,比如据估计,每年北美浪费的能源接近10亿美元。由这笔钱产出的电所发出的光永远都不会触及地面,相反却毫无用处的照亮了天空,影响了我们本该更加清晰地视野。更重要的是,光污染会危及人的身体健康,成为致命的健康“杀手”,比如造人的视力下降,引起头痛,疲劳,性能力下降,增加压力和焦虑,甚至诱发癌症等。
国内外在光污染的治理上,存在极大的差异,日本于1994年正式确认光污染的存在,并于2002年编写《合理使用灯具指南》,2006年发布《光污染管制指引》。英国政府2005年发表《清洁邻舍及环境法令》,增加了人为光线滋扰一项。捷克2002年制定世界上首部有关光污染防治的法规 ———《保护黑夜环境法》。瑞典的《环境保护法》明确指出该部法律适用于光污染防治。虽然国际上还没有制定全球通用的光污染防治标准,不过各个国家根据自身实际,从标准、技术和立法的层面落实各项措施,对比对光污染还缺乏足够认识的国内,已然走在了前列。
意识决定行动。对光污染防控措施上的差距,本质上还是意识落后的必然结果。不管是普通公众,还是专业的院校或者科研机构,及至承担治理责任的公权力,对光污染的危害性缺乏清醒的认识,对治理的必要性也没有高度的压力感。没有危机感和压力感,行动就会迟缓甚至停滞不前,光污染没有获得思想上的重视,也无法纳入政策调控的笼子,治理措施始终处于真空地带。
从对大气、水污染的治理过程来看,往往都是形势的倒逼才获得了意识上的转变,从而带来了行动上的持续升级。从“先污染,后治理”到“宁要青山绿水,不要金山银山”,观念的转变和调整,带来的是截然不同的治理举措。“史上最严”的环保政策,其实也是意识升级的最终落脚。对于光污染的防治一样,如果没有意识上的先行一步,那么治理就只会停留在口头之上。
解决了“要不要治理”的认识前提,才会有“如何治理”的行动跟进。实现意识的先行一步,就必须要有基于危害性认识的治理共识,并最终体现为恪守底线的责任担当。其实,光污染的防治并不缺乏技术标准,也有现成的经验和措施可用于学习,关键要让所有人都认清其危害性,以此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和公力推动,并在庞大的社会公众参与下,让光污染防治成为“每个人的事”,最终纳入公共政策的笼子。当然,这需要进行常识的普及,也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让每个人洞悉光污染的危害性、治理的必要性,由此扩大社会受众的危机意识和公共责任意识。只有出于自利或者公共利益的人越多,那么光污染的社会共识才会越普遍,治理的基础也才会更为坚实。(堂吉伟德)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城市光污染


贵阳机场冬日为客机除冰 保证飞行安全
保加利亚古城欢庆“中国年”
河北塞罕坝出现日晕景观
尼尼斯托高票连任芬兰总统
第30届非盟首脑会议在埃塞俄比亚开幕
保加利亚举办国际面具节
叙政府代表表示反对由美国等五国提出的和解方案
洪都拉斯首位连任总统宣誓就职
法蒂玛·马合木提
王召明
王霞
辜胜阻
聂震宁
钱学明
孟青录
郭晋云
许进
李健
覺醒法師
吕凤鼎
贺铿
金曼
黄维义
关牧村
陈华
陈景秋
秦百兰
张自立
郭松海
李兰
房兴耀
池慧
柳斌杰
曹义孙
毛新宇
詹国枢
朱永新
张晓梅
焦加良
张连起
龙墨
王名
何水法
李延生
巩汉林
李胜素
施杰
王亚非
艾克拜尔·米吉提
姚爱兴
贾宝兰
谢卫
汤素兰
黄信阳
张其成
潘鲁生
冯丹藜
艾克拜尔·米吉提
袁熙坤
毛新宇
学诚法师
宗立成
梁凤仪
施 杰
张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