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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绿色金融还需“绿色市场”
在将绿色金融变成现实的过程中,还要培育成熟的“绿色市场”,以盈利性来激发金融机构的内在动力。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提到,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分析人士认为,中央深改组提出,要利用绿色股票指数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表明了未来政策对绿色发展的态度。(《证券日报》,9月1日)
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新风潮,也是一个促进绿色发展的有效办法。但笔者认为在将绿色金融变成现实的过程中,仅仅在金融领域做文章是不够的,还要培育成熟的“绿色市场”(泛指绿色产业、环保产品、环保服务等),以盈利性来激发金融机构的内在动力。
绿色金融能否健康发展,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适当的利润率,二是可以承受的风险。要想实现以上两点,必须有成熟的“绿色市场”。否则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难以真正落地。就像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国家出台了无数鼓励政策,依然顽疾难愈。
“绿色市场”有一定特殊性,导致环境物品出现“市场失灵”十分常见。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建立排他性的成本过高,导致环境物品往往因产权缺失而无法交易。例如空气、河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由于产权缺失,不具排他性,人们的损害不需要付出代价,因此难以减少危害环境的行为。而污染性投资项目等就通常因各种原因不需为排污“买单”。第二,环境物品通常存在外部性影响。例如,一些清洁能源项目降低了空气污染,但受益的居民没有为此付费,这个项目的收益率就不会很高,甚至低于社会资本所要求的收益率。从而导致社会资本不愿意投入绿色产业。
同时,绿色金融的风险并不比传统金融低。一是绿色项目存在盈利性风险。例如环保产品的成本高,市民购买意愿并不强。二是绿色项目存在技术风险,例如一些绿色项目的产业标准和技术更新过快。三是绿色项目也存在产能过剩问题。四是绿色项目的市场在全球范围内波动较大,包括汇率、交易价格等。
资本具有天然的趋利避害性,绿色金融也不例外。因而,发展绿色金融不仅要靠行政手段,还要用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力量。首先,完善绿色市场的产权制度,创造一个稳健的“绿色市场”。对森林等生态资源通过制度设计实现“产品化”,测度出各种生态产品的外部性边界,通过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第三方购买服务等,创造市场的“卖方”和“买方”。其次,运用财税政策矫正外部性,拓展绿色产业的盈利空间。通过财政补贴来弥补“积极外部性”的利润率不足;并通过征收环境税、完善资源生态价格等来惩戒“消极外部性”,从而让“绿色市场”有效运行。第三,加强对绿色金融风险控制的研究,制定控制特定风险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免除或降低金融机构进入的顾虑。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绿色金融 市场 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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