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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应县政协委员建言私企服务
日前,江苏宝应县人民检察院邀请该县部分企业界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正平向大家介绍了该院在服务保障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维护非公经济利益的做法和成效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委员们认为,宝应县检察院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过程中,正确履行打击、预防和保护的职能,不但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根据企业的经营实际,依法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保护非公企业的发展,为全县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扬州市政协委员、该县政协常委、汇诚公司董事长梁继福同志说:检察院在制定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意见时,曾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当时,我提出了不少的个人看法,亮明了自己的观点,今天我把这份文件认真看了,我当时的意见和观点都被吸纳进来了,这充分表明了检察机关广纳社情民意的诚意。从文件的起草、制定到实施,尽管时间不长,但实效已经彰显。尤其是该院在近期办理的一非公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中,注重把涉案人员及涉案企业在案件中的作用进行明确区分,把各人的认罪态度和表现作为减轻情节,把保护企业经营骨干及法制宣传教育同步开展,最终依法对本案进行了相对不起诉处理,这就是服务效果的例证。
委员们建议,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很多,有的是检察机关能解决的,有的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也不可能包罗万象,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应抓住重点,在企业及企业员工的法治培训上多做文章,既要使职工学会依法维权,也要引导职工自觉维护企业的形象,更要强化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在普法教育中,还要从实效出发,不要追求轰动效应,切实把共性与个性的问题区别开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切忌一刀切、一锅煮,特别是要保持普法宣传工作的常态化,把“送法进企业”活动持续地开展下去,推动企业发展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编辑:薛鑫
关键词:江苏宝应县政协 江苏宝应县政协委员 私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