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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强推婚姻平权 台万人抗议同性婚姻“合法”

2016年11月18日 10:21 |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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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陈明宇】台湾“立法院”17日审查婚姻平权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虽然岛内对同性恋一向宽容,但因涉及到同性婚姻合法化这样的法律问题,包括教会等团体共上万人走上街头表达心声。围绕着同性婚姻问题,台湾社会又展开新一轮的拉锯战。

台湾“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17日审查“民法亲属编修正草案”,拟新增“同性或异性之婚姻当事人,平等适用夫妻权利义务之规定”条文,保障同性婚姻权益。修正案还希望修改部分“民法”条文,将“夫妻”“父母”“养父母”等异性恋用语改为性别中立的“配偶”“双亲”和“养亲”,以落实婚姻平权。如未来修法通过,台湾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

17日,“下一代幸福联盟”发起“围院救家行动”,全台基督教团体一大早就召集1.5万人聚集在“立法院”济南路旁。他们身穿象征“光明正面诉求”的白衣服,手持大会发放的标语抗议。一名抗议民众说,“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如果只是单纯相爱,我祝福,可是他(她)们相爱却要改变我的婚姻、家庭、亲子关系的定义,甚至在学校强迫我的孩子接受性解放的教育,强迫大家接受这样的思想,这是对的吗?”一名有4个孩子的女性还说,在一味鼓吹同性恋合法的氛围下,学校广设性别友善厕所,但小孩不敢去用,家长也认为是治安死角,相信一夫一妻制的他们反而成为被迫害者。抗议者称,一旦同性婚姻法案通过,他们将罢免蔡英文。下午2时多,一些人冲进“立法院”。

支持同性婚姻的民众也表达自己的诉求。“同志咨询热线”资深研究员吕欣洁认为,婚姻应是身为人都有的权利,怎能通过公投,何况公投又得耗费大量社会成本。数十名基督徒举办“微光活动”,晚间点亮蜡烛进行祈祷。日前,8名司法官(法官及检察官的合称)更罕见上网发起“支持婚姻平权联署声明”,吸引200多名同僚具名联署。他们称,相爱是两个人的事情,结婚也是两人的契约关系,“有什么理由用法律阻止呢?”

在“立法院”内,蓝绿阵营围绕同性婚姻问题也展开激烈较量。联合新闻网称,国民党提案修法要办公听会,再进行审查。他们与提案的民进党“立委”尤美女等绿营人士一度僵持不下,连主席台麦克风都被扯断。几经协商,为了不造成社会对立,民进党同意在逐条审查前先召开两场公听会。

早在日本殖民时期,台湾就有同性结婚的记录。据《台湾日日新报》的记载,1912年有名女性从小不爱男生,想跟女生一起生活。她的父母去世后,兄长便帮她找了一名女性,明媒正娶把她娶进门。1958年,有一对女性要求登记同性结婚,1986年男同志祁家威请求与男性公证结婚,均遭政府机构拒绝。而台湾关于同性婚姻法制化的讨论和运动,大约在2000年左右展开。到目前为止,台湾当局虽然尚未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地位,但自2015年起,6个“直辖市”及新竹县、彰化县、宜兰县、嘉义市和嘉义县的地方政府已陆续开放受理同性伴侣的户政注记,台北市政府还开放同性伴侣参加联合婚礼,但是这些措施并无法律效力。民进党对同性婚姻合法化一直比较支持,并以此吸引选票。2006年,民进党“立委”萧美琴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但遭国民党封杀。今年10月,尤美女再提“民法条文修正案”,本月8日通过一读,交付委员会审查。

台“总统府”17日称,蔡英文支持婚姻平权,认为“在爱之前,所有的人都应该平等”。李登辉此前表态反对,马英九认为,同性婚姻影响层面恐怕比两岸服贸协议还大,应多举办公听会讨论。2016年11月,“台湾智库”发布民调显示,47.8%的受访者支持婚姻平权法案,41.7%不支持;年龄越小越支持,其中20—29岁的支持度最高。有分析称,台湾社会是个矛盾体,看上去跟随欧美潮流对同性恋比较宽容,但其实还有其保守和传统的一面,从一直保留通奸罪这个问题上也可以看出来。


编辑:薛晓钰

关键词:民进党 婚姻平权 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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