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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协召开“加大我省湿地保护力度”咨政协商座谈会
“保护湿地,我们共同努力”
11月17日下午,省政协召开咨政协商座谈会,邀请省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围绕“加大我省湿地保护力度”这一话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省政协主席黄燕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别胜学作总结讲话。省政协秘书长阿汝汗出席会议。
省政协召开“加大我省湿地保护力度”咨政协商座谈会。 徐子茵摄
据了解,我省目前共有湿地面积172.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9.2%。有向海、莫莫格、松花江三湖、查干湖、大布苏、月亮湖、龙沼和长白山熔岩台地沼泽区国家级重要湿地8处。其中,向海和莫莫格湿地已分别于1992年、2013年被评定为国际重要湿地。会上,省林业厅介绍了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近年来,通过加强湿地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等多方面举措,我省湿地保护取得了丰硕成果。
王涌慧、栾胜宽、刘宝、张梅生、刘景平、李启云、吕宪国等委员和专家学者分别发言,围绕大数据管理对湿地保护的作用、建立湿地保护投入机制、完善湿地保护的立法体系以及落实湿地保护管理责任等方面,结合调研了解的情况,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大数据时代,湿地保护也要有新招。”省政协委员王涌慧说,以往林业部门受自然条件影响,管理森林、湿地比较粗放,宏观描述多,科学数据少,缺少权威系统的大数据支撑。应对我省湿地实行网格化、数字化管理,利用吉林一号卫星遥感技术,把每一块湿地数据信息的管理保护职责都落实到每个部门单位及具体人头上,真正做到用大数据保护湿地资源。
栾胜宽委员在林业部门工作多年,他认为,我省湿地类型较多,分布面广,差异性大,情况复杂,应建立投入机制,破解资金瓶颈因素,为湿地保护创造条件。
省政协委员刘宝认为,因地制宜,划分湿地功能区域,利用引水、蓄水和污水治理相结合,并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将是解决水资源匮乏的良策。
张梅生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大湿地资源合理利用开发力度,将我省湿地打造成为一个集旅游、养老、健康、文体、休闲等多功能的产业。
乱挖乱建、围垦湿地、违法放牧、污染湿地等违法行为都是当前破坏湿地的“元凶”,省政协委员刘景平表示,对待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严厉查处,切实落实湿地保护管理责任。
“预计‘十三五’末,吉林省水田面积将和天然湿地面积持平,因此,加快推进吉林省水稻生产发展,调整生态安全发展方式是十分必要的。不仅对提升吉林大米品牌建设、促进水稻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而且稻田在储水抗洪、改良土壤等均可发挥出湿地系统强大的生态效应。”省政协委员李启云从水稻生产发展方面谈到了保护湿地的必要性。
“统筹‘山水林田湖’各要素,同时,有计划、逐步地建立湿地保护的各项制度,使湿地保护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有利于促进湿地的生态文明建设。”来自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的吕宪国表示。
在即席发言环节,贾涛、郝东云、蔡鸿亮、单明臣、丛艳辉等委员围绕完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湿地公园体系建设、利用湿地资源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别胜学说,加大我省湿地保护力度,要在认识上有所提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湿地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科学地对湿地资源进行保护开发。要通过责任和效益机制落实推动湿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黄燕明指出,委员和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的开展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后省政协将认真梳理,形成信息专报报送省委、省政府。
黄燕明强调,我省湿地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湿地保护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材料,加强对湿地资源的研究和开发利用;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借鉴先进经验,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带动工作;立足实际情况,切实推动湿地保护立法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推进国际交流。希望政协委员继续发挥智力密集的优势和特点,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虽然结束,但是关于湿地,我们还应该有这样一个设想:春天,澄澈的蓝空、飘逸的云朵、潆洄的溪流,宛如一幅清丽的山水画。夏日,荒原里怒放着一簇簇野花,芦苇丛中水禽在欢快地啼鸣,展示着大自然的生命光华。秋季,满眼金黄的落叶、渐飞渐远的雁阵,昭示着四季更替的自然节律。隆冬,银装素裹的塔头、凝霜挂雪的垂柳,述说着一个冬天的童话。湿地美景常在,湿地资源长留。
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肖模文,副秘书长勾泽川,人资环委副主任孙谦参加会议。
编辑:薛鑫
关键词:吉林省政协 湿地保护力度 咨政协商座谈会